余涛
分类
生前
同居期间支出的费用是否返还:张晓主张的同居期间的花费及转账系余涛与她共同生活所支出的消费性款项及她向余涛赠与的款项,并非余涛生前的负债,余母作为余涛的继承人,无需承担返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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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在余涛生前,他和张晓从恋人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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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余涛生前与张晓存在真实且持续共同生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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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效果
张晓在余涛车祸后治疗期间尽到了帮扶义务,且在余涛去世后以妻子名义参与丧葬仪式,履行相应身后事义务,足见双方已建立起紧密的人身依附关系,符合公众对传统婚姻模式的普遍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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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余涛去世后,这笔钱转化为他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权益、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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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无法证明她对余涛开设证券账户有出资,其主张分割收益,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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