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效果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本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的重点之一,提取情形从6项增至9项,新增加的3项提取情形包括: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文章
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文章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住房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文章
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明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文章
影响
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主要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筹集、运维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相关公共支出的补充资金”。
文章
其它
从《决定》来看,部分修改内容延续了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修订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则在修订征求意见稿基础上作出了进一步调整。
文章
另外,对比此前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文字表述上还有一些微调值得关注,严跃进认为,这些“小变化”恰恰反映出当前政策改革的精准导向,对理解公积金制度未来走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文章
与今年6月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相比,装修自住住房的内容删除了“不超过一定额度”的表述。
文章
其它
与今年6月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相比,装修自住住房的内容删除了“不超过一定额度”的表述。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