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莲
分类
辩称
庭审时,马晓莲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医院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文章
贺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医院主张马晓莲存在非法性交易行为,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予以证明,马晓莲辩称是谈恋爱并非性交易,从聊天内容来看,不能证明就是性交易,也有可能是恋人之间行为,医院称与马晓莲进行过谈话核实,确认她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行为,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
文章
解除
基于这些事实,马的行为已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有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拟根据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版)第三条、严肃查处失德行为和《职工奖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决定与马晓莲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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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因此,由于马晓莲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风气和个人健康,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医院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关系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程序合法。
文章
马晓莲的行为不再是其私人生活问题,医院已经接到举报,证实她不良行为已被他人知晓,医院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是为了防止其不良影响继续扩大,更加保护好双方的正面形象。
文章
医院依据匿名举报人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以马晓莲涉嫌非法性交易为由,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不符合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认为该医院没有认定非法性交易的执法权,马晓莲的行为未经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医院主张她存在非法性交易,法院不予采信该说法。
文章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该法院经审理后出具判决书称,医院向马晓莲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7万余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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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生活作风
函件内容为,神经外科护士马晓莲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的失德行为,并涉嫌非法性交易,经医院两个部门负责人两次对她谈话核实,确认她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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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同年6月16日,该医院工会复函称,“经工会审议,基于目前已核实情况,我工会认为医院拟解除与马晓莲劳动关系的决定,事实基本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准确,工会无异议,请医院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文章
贺州市平桂区法院查明,2025年6月12日,医院人力资源部向该院工会发出关于拟解除马晓莲劳动关系的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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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26-06-16
马晓莲向贺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该医院向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16.88万元,同时支付她同年6月1日至6月16日的工资5171.79元等
文章
2026-06-01
2025-08-15
2025年8月15日,当地仲裁委出具仲裁裁决书称,该医院应支付马晓莲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7万余元
文章
2025-07-21
2025年7月21日,马晓莲向贺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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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马晓莲向贺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该医院向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16.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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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函件内容为,神经外科护士马晓莲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的失德行为,并涉嫌非法性交易,经医院两个部门负责人两次对她谈话核实,确认她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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