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省科创母基金


描述

省科创母基金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有限合伙型母基金,是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体系下的创业投资类重点产业母基金。
文章

分类

管理

后续如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申报方式(寄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等信息因业务实际开展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动的,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将及时更新公布。
文章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省科创母基金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可选择提前退出,受让价格参照省科创母基金出资额的公允价值与原始出资额按同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本息之和两者孰高的原则确定,或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有权提请省科创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更换子基金管理机构:
文章

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按程序形成投资建议,提交省科创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文章

申请材料报送至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后,由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组织研判,并按程序择优立项。
文章

省科创母基金管理人有权就申报材料情况向申报单位做进一步核实确认并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文章

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将按照上述遴选程序择优确定子基金。
文章

立项通过的,由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对不配合尽职调查、申报材料虚假不实的,取消资格。
文章

(二)中选的管理机构应建立与省科创母基金的协调联动机制,服从省科创母基金的管理要求,在子基金投资期内应保证委派代表、关键人士、投委会成员、专职高管等人员的稳定性及专业性。
文章

省科创母基金管理机构按照“成熟一只,投资一只”的原则开展子基金投资工作。
文章

存续期

子基金存续期不得超过省科创母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2年,具体情况以省科创母基金审批为准。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