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
描述
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是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行业从“规模增长”迈向“质量提升”的重要制度安排,突出以投资者为本,聚焦公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中的痛点堵点,着力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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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降低
此次修订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FOF)等成立门槛,从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50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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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此次修订对迷你基金监管要求进行系统完善,包括对于连续60个工作日达到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选择继续运作的,不再要求召集持有人大会,但应承担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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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效果
此次修订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FOF)等成立门槛,从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50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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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此次修订一方面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FOF(基金中基金)等成立门槛,从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50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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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不仅完善具体监管指标,也进一步强化自律管理和行政监管的协同,提高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压实机构和个人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推动行业机构更加重视法律合规、更加注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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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体现了监管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权益投资发展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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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另外,针对实践中,部分事项即使对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主要投资方向影响有限,也可能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况,此次修订适度限缩必须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将“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调整为“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发生重大变更,即相关变更导致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主要投资方向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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