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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交易


其它

为减轻个人、个体户、小微企业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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