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先生
分类
身份
他认为,具体到本案,即便侯某在犯罪后谎报侯先生身份时,主观上没有主动追求让侯先生权益受损的直接故意,作为一个正常人,他也应当预见到这一行径将给侯先生带来何种后果,预见到但放任危害后果发生,这属于间接故意,不能因此否认其行为的可罚性。
文章
侯某在犯罪后供述时,持续冒用侯先生的身份,使侯先生的姓名与犯罪记录绑定、被污名化,这本质上是对其人格标识的窃取和滥用。
文章
更深层次的是,侯先生的身份权利整体性法益受到了侵犯。
文章
那么,在侯某已经为自己实施抢劫、抢夺等犯罪行为承担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他冒用侯先生身份造成严重后果这一独立行为,在当下法律体系之内,能否单独受到刑事惩治?
文章
侯某犯罪后谎报侯先生身份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侯先生的权利。
文章
2002年至2013年,侯某在多地实施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作案多达数十起,被警方抓获后,他隐瞒真实身份,在供述时每次都报出侯先生的身份信息。
文章
权利
姓名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李怀胜告诉记者,这种侵害是多层次的:最直接的是对侯先生姓名权的侵害。
文章
受到
第四,精神损害赔偿,侯先生受到的精神折磨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依据民法典,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文章
侯先生
效果
那么,在侯某已经为自己实施抢劫、抢夺等犯罪行为承担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他冒用侯先生身份造成严重后果这一独立行为,在当下法律体系之内,能否单独受到刑事惩治?
文章
影响
更深层次的是,侯先生的身份权利整体性法益受到了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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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具体到本案,即便侯某在犯罪后谎报侯先生身份时,主观上没有主动追求让侯先生权益受损的直接故意,作为一个正常人,他也应当预见到这一行径将给侯先生带来何种后果,预见到但放任危害后果发生,这属于间接故意,不能因此否认其行为的可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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