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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事件

2025-11-17

去年11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旭犯有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并判决其赔偿女孩父亲朱某医疗费1564元
文章

2025-11-15

2025年11月,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刘旭被判犯有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同时需赔偿女孩的父亲朱某医疗费15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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