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南公司”
事件
2026-06-16
同年6月16日,武安市法院一审宣判称,“冀南公司”10日内支付该笔货款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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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冀南公司”并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2022年10月17日,他们向武安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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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2
2022年2月,他们向“冀南公司”所在地的河北省武安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支付该笔货款及相应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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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2021年5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他们公司和“冀南公司”共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11份,合同约定“冀南公司”购买他们公司不同型号的电缆、电线,合同总价款共计8785万余元,合同签订后他们按合同约定给“冀南公司”交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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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他们公司和“冀南公司”共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11份,合同约定“冀南公司”购买他们公司不同型号的电缆、电线,合同总价款共计8785万余元,合同签订后他们按合同约定给“冀南公司”交付货物,“冀南公司”收到货物后共支付约6320万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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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他们公司和“冀南公司”共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11份,合同约定“冀南公司”购买他们公司不同型号的电缆、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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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