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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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五年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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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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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周某
入水后,王某发现周某正在水中挣扎,便游过去拉拽周某试图救人,拉拽过程中周某紧紧抓住其左手手臂,王某发现拉不动周某后担心自己被拉住一同溺水,遂挣脱周某的手游回到摩托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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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摩托艇后王某发现周某已沉入湖中,于是驾艇观察一圈后认为周某已溺水死亡,便骑艇离开并上岸返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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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在结束游玩返回岸边的过程中,因速度过快,为避免撞向岸边,王某迅速调转摩托艇方向,造成摩托艇侧翻,导致二人坠入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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