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治理企业账款拖欠
常态化治理企业账款拖欠
2026年09月05日 06:16
解决企业账款拖欠,不只是一次简单的债务清偿工作,更要站在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全国 统一大市场 的高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防范,用治理的长效机制为市场各方平等参与竞争提供保障。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提出打通“连环清”链条、严防新增拖欠。作为落实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常态化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的关键举措之一,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细化了长效治理路径,将清欠工作从“清存量”升级为“防增量、建机制”,释放出加快筑牢全国 统一大市场 信用根基的明确信号。
对于账款拖欠,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苦其久矣——应收账款规模持续走高,大量资金沉淀在账面债权之中,不仅挤占现金流,阻滞产业链顺畅运行,也挫伤了经营主体投资信心,侵蚀了市场经济契约根基,是全国 统一大市场 建设必须破除的制度性障碍之一。
回望历史,20世纪90年代初的“三角债”,也曾对国民经济正常运行造成很大困扰,高峰时期债务规模一度占到全国GDP约六分之一,甚至出现“拖欠有理、拖欠有利、拖欠出效益”的畸形现象。彼时,我国经济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阶段,债务链条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之间,治理方式也以行政手段为主。
对比30多年前的“三角债”,此次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再度被提上议事日程,这绝非简单的旧题重提,而是立足当前经济循环现实堵点作出的战略性部署,二者虽同属债务链条的循环梗阻,但在形成背景、矛盾主体、制度环境等方面已发生深刻变化,拖欠链条跨区域跨行业交织延伸,存量化解与增量防范相互影响,单靠运动式清欠难以彻底根除问题,治理逻辑须从应急清欠转向常态化长效治理。
具体来看,当前账款拖欠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中出现的结构性问题,矛盾主体也更加多元,主要拖欠方既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也有大型国企、链主企业,大量中小民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被动承受账款被占用的成本。从背后成因看,拖欠不再单纯源于企业经营亏损,更多来自强势经营主体利用其议价地位,人为拉长了账期、变相占用了资金。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垫资施工等也助推了拖欠问题高发。
当同一交易规则在不同地区、不同主体之间出现执行偏差时,客观上就会形成不同的市场成本。从这个意义上看,治理企业账款拖欠本质上就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市场中资金流转的通畅度决定了产业链的活力,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背景下,这也是打通市场堵点、实现要素自由流动的必然要求。
构建账款拖欠治理长效机制要立法先行,把市场契约精神落到制度实处。要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约束激励,将清欠成效纳入地方政绩考核、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上马项目,严禁要求企业垫资建设,从源头切断政府类拖欠的产生土壤,督促大型链主企业履行付款义务,杜绝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把经营压力转嫁给下游中小企业。
构建账款拖欠治理长效机制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把拖欠账款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要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让失信主体在招投标、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约束,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鲜明导向。同时要简化中小企业维权举证流程,降低维权成本,让拖欠行为付出实实在在的法律代价,改变“拖欠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不合理局面。
市场经济的生命力在于契约。解决企业账款拖欠,不只是一次简单的债务清偿工作,更要站在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高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防范,用治理的长效机制为市场各方平等参与竞争提供保障。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