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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中国建设谱新篇


速读:8月15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
新华社客户端

2026-08-15 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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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这部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共建清洁美丽的地球家园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法护山河,典泽千秋。从制度建设到法治保障,从体制改革到绿色发展,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开启新阶段,绿色低碳发展步履愈发坚定,持续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鸣的时代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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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之光:“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

一部法典,标记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时刻——

2026年3月12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成为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承载着亿万人民守护美好家园的殷殷期盼,生态环境法典首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写入法律,将其核心要义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更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思想之光,照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不懈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升华和实践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这一重要思想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青海,中学教师新文退休后,主动报名成为一名“民间河长”,常年骑着三轮摩托车穿梭在海拔4500多米的沱沱河畔。

“沱沱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守护它是我分内的事。”他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是所有一线护河人共同的心愿。

今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0周年。青海通过河湖长制层层压实江河保护责任,一条条河流、一个个湖泊拥有了专属的巡护守护者。一处处美丽河湖丰盈了美景,点亮了生活。

河湖长制的推行,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的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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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5日在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雄村拍摄的新安江沿岸风景(无人机照片)。新华社发(郑宏 摄)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尤其如此。

“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

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宣示了生态文明建设要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的坚定决心。

以“制”促“治”,筑牢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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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工作人员在黄河岸边进行防洪林带巡查勘验。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新时代以来,一系列制度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个重要文件相继出台,形成生态文明体制的纲领性架构,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排污许可制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健全。

2026年,中办、国办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以“法”促“治”,强化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开启了立法力度最大、监管执法尺度最严、法律制度实施效果最为显著的时期。

在2018年的一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谈到一家企业,是当地纳税大户,但也是排污大户,“这两年环保部门动真格严查,开出2700多万元的长江流域‘史上最大环保罚单’”。

这家企业就是位于长江湖北石首段的楚源集团。从曾经的排污大户,到如今的绿色标杆,转折点正是企业2016年因违法排污收到“天价罚单”。企业加大投入治理污染、转型升级,一步步走上绿色发展的路子。

思想引领改革,改革完善法治。通过不断补齐重点领域法治短板,环境保护制度之网越织越密。

我国把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确立生态文明的宪法地位;引入按日连续罚款、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硬措施,出台“史上最严环保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制修订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海洋等一批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法律;创新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立法,专门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

新时代以来,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基本形成了覆盖全面、务实管用、科学严密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但依然存在制度分散、衔接不畅、协同不足等问题。

法典,诸法之总汇、制度之集成。

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是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的“集大成者”,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更强法治根基。

——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法典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突出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念,法典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推动构建覆盖全要素、全流域、全链条的生态保护体系。

——指明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法典开创性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推动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从污染防治到生态保护、再到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法典内容系统全面,为生态环境保护立下了‘总规矩’,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逻辑实现了从‘分要素、分环节、分部门’的碎片化管理,向‘全过程、全地域、全要素’系统治理的历史性转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说。

主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法典|河湖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