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贵在持之以恒
全面从严治党贵在持之以恒 | 新京报社论
2026年10月29日 23:18
▲2026年10月17日,党员干部在浙江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图/新华社 据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持之以恒”写入文件标题,释放出一个沉甸甸的政治信号。这是对党的政治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党在新形势下自我革命方向的精准锚定。
何为“持之以恒”?不是“一阵风整治”,不是“忽轻忽重”,也不是“阶段性达标”,而是不间断、不松懈,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始终保持管党治党的战略定力和治理常态。
公报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管党治党形成的良好政治局面巩固好、发展好”,指的正是这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持续能力。
为什么必须“持之以恒”?这一问题需要置于历史与现实的交织缠绕中寻求答案。
从历史经验看,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规范权力运行、密切党群关系,这些任务从来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已经取得胜利并不等于终局胜利,稍有松懈歇脚,可能会滋生侥幸,问题也会反弹回潮。
从现实看,正如公报指出的,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全面从严治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具体而言,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铲除,铲除腐败的使命和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唯有持续保持压力,才能正本清源。
只要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便不能有“喘口气”的念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本质上是对人民承诺的持续兑现。
方向已明确,对可能存在的危机也有清醒认知,那么,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如何“持之以恒”?
公报已明确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遵循的“七个坚持”原则:坚持服务使命任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上率下,坚持依规治党。
在具体实操中,必须格外注意这几个方面。一是从根本上增强党性,加强日常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正确政绩观,使“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敢腐”的惩治震慑与“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形成合力。
再就是必须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公报强调“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就是把政治纪律从表态落到议事桌、签字笔、项目单里,让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发力起效。
还要把好“用人关”,从源头肃清党风政风。举凡入党伊始、每一次提拔、每一次重用,必要严格落实各项审核考察制度,不能搞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带病提拔”。持之以恒,就该从提醒、函询、民主生活会、党委会上的较真开始。
此外,持续保持高压是“不敢”的底线,也是“有恒”的表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风腐同查,退休不是“安全线”,代持不是“防火墙”,功劳不是“免责牌”。责任层层传导,而非层层递减。纪检监察队伍自己也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不能“灯下黑”。
说到底,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意味着自我革命没有休止符,只有永远在路上的进行曲。毕竟,党性锤炼、权力监督、风气匡正,都是反复敲打的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唯有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体现在每一次决策、每一笔资金、每一级组织、每一名党员的日常,实现管党治党的常态化长效化,才能不断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以上率下,守正创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最可靠的政治保证。
编辑 / 徐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