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买房多年不知客厅上方有座坟,当地称正在处理,律师:建坟者、原房主和物业或都有责任

极目新闻
2026-10-08 12:2
·楚天都市报官方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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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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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二手房,8年后得知客厅楼顶上有座坟,邻居称埋着病逝男童
据四川观察报道,近日成都金堂县李女士反映,自己买的二手房客厅楼板上方竟然有座坟。
李女士称,她于2017年在金堂县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位于7层的单元楼顶楼,用于出租。10月4日她才从邻居口中得知,房屋顶楼天台上,也就是她 客厅 楼板正上方,竟然有一座坟。坟里是一名病逝的7岁男童,于2009年9月被埋在此处,其生前就住在这个院落。目前,警方已取走尸骨作进一步鉴定。
李女士认为,当初购买二手房时,原房主隐瞒了楼顶有坟这一信息,对房屋造成一定影响。她希望找到原 房主 让其承担一定责任,但目前联系不上原房主。
10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金堂县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后续以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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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取走尸骨作进一步鉴定 图据四川观察
北京策略(南京) 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朱雪表示,房屋屋顶存在坟茔,正常购房时 买房 者如无人告知很难发现,而 坟茔 又是足以影响购房人购买意愿、房屋交易价格的重大隐蔽事实,房主应在交易前主动告知这一情况。原房主若知情而未告知,应承担相应责任。
朱雪表示,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禁止在非公墓区域埋葬遗体,楼栋房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占用建坟。在楼顶 建坟 的举动,侵犯了该小区全体业主的居住安宁权益。另外,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管理职责,楼顶长期存在坟墓而未被发现和处理,物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朱雪表示,此事中,原房主若对此坟茔完全不知情,则不应承担责任;如知情而故意隐瞒,其隐瞒行为直接导致李女士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购房,应承担合同撤销后的返还房款及损失赔偿责任;建坟行为人违反殡葬管理和物权规定,应限期迁坟、恢复原状并赔偿;物业公司因管理缺位,可能承担补充性的管理责任。
此外,朱雪指出,本案合同签订于《民法典》实施之前,究竟如何适用法律要结合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判断。《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第152条在《合同法》第55条基础上,新增了“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的客观最长期间。如李女士的购房合同签订于2017年10月1日及之后,则应当适用《民法总则》,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最长5年除斥期间,或存在超期无法撤销合同的情况。若合同签订于2017年10月1日之前,撤销权行使期限适用《合同法》第55条,没有5年客观期间的限制,仅受“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的主观期间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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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房子是2017年买的
“充分理解逝者家属失去孩子的悲痛心情,但缅怀逝者应以合理方式,在房顶建设坟茔有损后来的购房者和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朱雪说。
延伸阅读
“外面下大雨,家中如瀑布“,业主花50万买二手房,卧室打伞用23个盆子接水
“外面下大雨,家中如瀑布,我们只得用23个盆子接漏水。”近日,重庆市垫江县张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称,事发至今一个多月来,他们向当地多部门反映希望早日解决,但一直未果,质问此事究竟该谁担责由谁处理。
现场
天花板和墙体多处现裂缝下雨如瀑布,业主卧室打伞用23个盆子接水
张先生老家在重庆市垫江县裴兴镇农村,现居住在垫江县桂溪街道司法局小区七楼。
9月9日上午9:30左右,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张先生家看到,次卧天花板上有3条清晰可见的长裂缝,一张拆掉床垫的床上铺着塑料薄膜,上面摆放着20多个大大小小的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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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摆放着20多个盆
记者发现张先生家饭厅天花板上也有裂缝,吊顶处有被雨水浸过的痕迹,如今已斑驳泛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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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上的裂缝
张先生找来梯子,揭开阳台吊顶的铝扣板,记者站在梯子上探头钻进去看到,顶上有多条贯穿裂缝,一直延伸到墙体,雨水就是从那些缝里流出来的。站在阳台上抬头一看,上端墙体瓷砖处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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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开裂
张先生家人给记者出示的多段现场视频显示,下雨时雨水从那些裂缝处流出,次卧床上、地下和饭厅等处摆满了盆子接水。
另一段视频里,张先生家人在次卧打着雨伞,担心雨水漏到楼下邻居家,用帕子一点一点将溅在地上的积水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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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家人在次卧打着雨伞
“外面下大雨,室内如瀑布。”张先生家人忧心忡忡地说,“我家用来接水的盆子大大小小有23个,下雨时每当接满了水就端去倒掉,然后再继续接,害怕地板被淹殃及楼下,我们一直守着不敢离开。”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张先生家主卧还看到,窗帘一侧墙体漏水发黑,卧室里能闻到霉味,遭雨水浸过的窗帘变了颜色。
讲述
花50万买二手房发现漏水,多次协商未果举报楼上邻居违建
张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21年3月,经中介介绍,他花50万左右买下该套装修好了的二手房,房产证上面积是114平方米,结构是三室两厅。
他说,2022年7月份的一天,正在海南三亚打工的他突然接到家人电话说主卧漏水,“后来我才了解到,楼上邻居家的房屋结构与我家不一样,我家漏水的那个主卧对应的是楼上一处露台,我们希望楼上邻居整改,但他们认为不是他家的责任,多次协商未果。”
张先生说,他家所住的那栋楼总共8层,后来他了解到8楼上面原有一个公共露台,属全体业主所有,但被楼上邻居违规搭建改成了两个房间,“该违建下端刚好是我家的次卧、饭厅、阳台和厕所。”
他说,每当下雨,主卧室顶上便流出水来,心情非常难受,他们一直与楼上邻居协商整改,当时街道和社区也出面协调,但还是无济于事,“我们被逼无奈实在没有办法了,便举报了楼上那处违建,要求拆除违规建筑,赔偿我家主卧损失。”
拆违
楼上邻居称系原房东搭的违建,购买时不知情,遭举报后已被拆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8楼该邻居,她介绍说,该小区是一个老小区,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
她说,大约10年前她父母从原房东手中购买了该套二手房,“当时看到的是四室两厅,面积挺大的,够一家人住了。”
她介绍称,今年8月份前后,他们接到垫江县住建委和桂溪街道电话,称她家那两间房是违建,一开始他们不相信,后来找来房产证查看,县住建委也找来平面图对比,他们这才知道是违建,“尽管是原房东搭建的,但为配合县住建委等部门工作,我们还是同意拆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得知,今年8月18日,垫江县住建委曾回复张先生家人称,经查,涉事房屋存在违法建设,利用房屋露台违规修建房屋,已修建多年,属存量违法建设。
同时称,7月20日已向涉事业主下发了《限期改正违法建设通知书》,并多次约谈涉事业主,经双方协商后,涉事业主愿意配合拆除违建,他们已于8月11日联合桂溪街道、社区对违建区域进行拆除,当天已拆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