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骗局”是如何运转的?三问泰康人寿“销冠”代理人被立案
“高息骗局”是如何运转的?三问泰康人寿“销冠”代理人被立案
2026年05月08日 22:01
新华财经上海5月8日电近期,泰康人寿“全国销冠”代理人任晓敏涉嫌诈骗被警方立案侦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受害人初步估计,该诈骗案涉及金额或达数亿元,受骗人中既有高净值客户,也有泰康人寿公司内部人员。
泰康人寿“明星代理人”涉嫌诈骗,这给普通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切勿掉入“光环背书”陷阱。同时,事件背后更应深思的是,泰康人寿的“造星式”宣传是否为骗局提供了温床?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是否形同虚设?“唯业绩论”的行业导向何时能休?
一问:学习标杆?“明星销冠”导演骗局
公开信息显示,38岁的任晓敏是泰康人寿一手打造出来的“明星销冠”代理人,头顶多重公司颁发的荣誉光环。然而,近年来,她以“帮公司冲业绩”“套取营销费用”等名义向客户、同事等持续借入短期资金,而且开出日息1%至2%(年化超300%)的超高利息。
据了解,任晓敏2014年就加入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2020年至2022年间,她签下超百件200万元级别的高额保单。2022年任晓敏的个人业绩达到高峰,当年她拿下泰康人寿“新业务系列全国第一”,获得了泰康“第22届世纪圣典新业务会长”。2025年“开门红”期间,她的“标准保费”业绩达到2900万元,当年获得泰康“第24届世纪圣典个险会长”。
在不少网络流传的资料图片中,作为泰康知名销售人员,任晓敏与泰康公司高管在多个场合同台亮相合影。一位目前已离任的泰康人寿代理人告诉记者,“任晓敏是泰康人寿内部力推的学习标杆,不少代理人都听过她的‘成功学’分享录音。”然而,光环背后却是一场悄然运转的“骗局”。
近几年,任晓敏利用泰康人寿“全国销冠”的信用背书,以“为公司冲业绩”“套取营销费用”为由大额举债。“业绩达标后,公司会给个人绩优奖励,还会给所在分公司额外奖励费用。”据多位受害人透露,任晓敏向高净值客户承诺,冲业绩的借款日息达1%至2%,若借款周期延长,月息甚至超过40%。对内,任晓敏则以“帮分公司冲业绩”为幌子,低息或无息向同事借款,以此维持庞大的资金链运转。
近期,这场“高息游戏”因无法继续而暴露。当天,一位出借了高额本金的债权人张先生向任晓敏索要欠款,发现兑付出现问题后向警方报案。任晓敏跟张先生交涉时甚至还表示,“可以从别人手里再搞点钱用来还”。
目前,青岛市公安局以“其他接触类诈骗案”对任晓敏进行立案侦查。据初步估计,该案件涉案金额或达数亿元。至于任晓敏诈骗所得巨额资金的去向,细节仍待警方进一步查明。
泰康人寿对此案件发布声明称,已组织专项工作组派驻青岛,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并同步启动该事件的内部自查和客户排查,绝不姑息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我司已主动联系可能受影响的客户及相关人士,并承诺对于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责任,公司绝不推卸。”
二问:内控失守?骗局为何多年未被察觉
“任晓敏案”令人深思的不仅是骗局本身,而且实施过程中与保险公司企业信用的高度捆绑。一场涉案金额数亿元的骗局,能在泰康人寿分支机构内持续多年未被察觉,更暴露出公司内控机制的多重漏洞。
据相关报道,为强化可信度,任晓敏经常“晒”出与公司高管的合影为自己造势,部分受骗者提供的借款协议及担保函中,还加盖有“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字样的红章,甚至写有“青岛分公司自愿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等内容。
目前,印章的真伪及担保函真实性尚待鉴定。根据受骗者提供的信息,任晓敏作为泰康人寿的“销冠”代理人,其“高息借贷游戏”至少从2023年已开始运作,但多年来,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和公司总部不仅毫无察觉,还将其包装成“销冠”大力推广。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泰康人寿及其多地分支机构曾因“内控管理薄弱、单证管理不到位”等被监管处罚,内控漏洞早有端倪。比如2025年7月,泰康人寿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相关费用列支不准确,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被金融监管总局警告并罚款427万元;而2023年底,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曾因“销售误导、编制虚假方案套取费用、强制搭售”三项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
此案中,泰康人寿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耿海霞认为,无论受骗者持有的担保函上,泰康青岛分公司公章是否属实,泰康人寿均无法免除其全部责任。若公章属实,泰康人寿应依法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公章系伪造或担保行为未取得泰康公司有效决议,该担保行为虽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泰康人寿因存在管理过错,未能尽到对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及业务流程的监管义务,仍须就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为任晓敏所持有的‘销冠’身份、其使用的泰康相关办公场地以及与泰康高管的合影,已形成足以让受骗者相信其具有泰康代理权的外观,可认定构成‘表见代理’。”耿海霞说。
知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刘正要也表示,从监管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均要求保险公司对代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本案中,泰康人寿的合规监督存在漏洞,代理人私下募资行为持续多年无人察觉,此外,公司对其违规使用办公场所接待客户熟视无睹。如监管机构认定上述管理漏洞构成重大过失,泰康人寿可能面临监管处罚,同时在民事赔偿层面也将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泰康人寿是泰康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全国布局36家分公司,是国内头部寿险公司之一。截至2025年底,泰康人寿总资产超2万亿元,年度规模保费收入超2690亿元,2025年净利润超270亿元。2026年,泰康人寿迎来成立30周年。
三问:导向扭曲?“唯业绩论”滋生违规乱象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回溯保险行业历史,类似的“剧本”曾多次上演。这些案件规模、手法各异,但都指向了一条发人深思的主线:“冲业绩、拿奖励”的套路,在寿险销售中屡见不鲜。“唯业绩论”的扭曲经营导向,导致销售误导、非法集资等行为时有发生,管理层为保业绩对违规行为‘选择性失明’,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侵蚀了保险行业的公信力。
2009年,新华人寿“王付荣案”曾引起高度关注。时任新华人寿江苏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王付荣,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私刻公章、印制假保险凭证,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非法集资达3.9亿元,涉及客户数千人,案发时仍有1.4亿元无法归还。最终,王付荣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新华人寿对涉及的受骗者兑付约1.3亿元,从总公司到分公司的几十名相关高管被集体追责。
2013年轰动一时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案中,实控人陈怡、保险顾问江杰,将20年期长期寿险产品包装成年化收益约10%的短期理财产品进行销售,迅速提升公司规模,从而向保险公司索要更多的高额渠道佣金,短短三年内非法集资13亿元,造成3000余人损失8亿元。
业界人士指出,国内寿险行业产品同质化严重,行业竞争白热化。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完成保费指标,过度强调业绩增长,将代理人保费规模与考核、奖励直接挂钩,导致代理人队伍出现“重业绩、轻合规”的倾向。一些代理人利用制度漏洞,通过虚构投保、垫付保费等方式反复做单、套取佣金,形成“空转套利”模式。
代理人是寿险公司的核心销售渠道。近年来,代理人渠道正经历深度洗牌,《2025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生态白皮书》显示,保险代理人规模五年间已锐减超70%,从2019年高峰的912万人降至2024年末的264万人。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行业顽疾,监管部门已出台相关规范要求。2025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引导保险销售人员职业化发展,强化合规和风险管理。
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强化个人营销制度设计、产品研发、行为管控、费用管理等环节中的合规管理和风险监测,有效识别异常销售行为、销售套利风险等,及时预警并进行干预,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因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意识到,无论是何种金融产品,高回报都蕴含着高风险。刘正要提醒,“超高收益是诈骗最醒目的特征,而且机构背景不等于资金绝对安全。该案件精准抓住普通投资者对保险‘专业人士’和头部公司的信任心理,以超高收益为诱饵,最终导致被害人财产受损,投资者一定要警惕‘人设+高息’双重陷阱。”
“任晓敏案”不仅给泰康人寿敲响了内控警钟,也给保险行业及监管带来深刻反思——唯有摒弃“唯业绩论”,坚守合规底线,完善内控机制,才能守护行业公信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