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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有序推进


速读:10月31日,在2026全球数商大会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合作论坛上,一系列面向数据产权登记的积极探索成果接连推出——上海数据交易所成立数据产权专家委员会、《数据产权配置白皮书(2026)》及《数据产权登记100问》两项研究成果正式发布、首批数据产权登记成果集中展示。 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有序推进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有序推进_东方财富网。 今年7月国家数据局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9月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至此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进入落地实施新阶段。 以上海数据交易所为例,其已核发首批15份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登记标的覆盖航运航空、金融服务、大宗商品、人工智能、智慧农业等领域,既包含成熟的数据产品,也涵盖面向新技术、新场景研发形成的数据集。 产权登记既是数据要素从资源转化为资产、实现市场化流通的先决条件,也打通了数据资产资本化的关键路径,登记凭证可作为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的合法权属依据。
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有序推进 _ 东方财富网

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有序推进

  10月31日,在2026全球数商大会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合作论坛上,一系列面向数据产权登记的积极探索成果接连推出——上海数据交易所成立数据产权专家委员会、《数据产权配置白皮书(2026)》及《数据产权登记100问》两项研究成果正式发布、首批数据产权登记成果集中展示。

  所谓数据产权登记,就是为数据这一无形资产出具权威“身份证明”,清晰界定数据“由谁持有、由谁使用、如何市场化处置”。今年7月国家数据局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9月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至此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进入落地实施新阶段。

  相关专家表示,随着 数据要素 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数据产权制度作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基石的地位日益凸显。产权登记既是 数据要素 从资源转化为资产、实现市场化流通的先决条件,也打通了数据资产资本化的关键路径,登记凭证可作为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的合法权属依据。

   数据要素 价值加快释放

  事实上,早在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便明确提出“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为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锚定顶层方向。

  此后,上海、江苏、北京等地先后开展数据 知识产权 登记试点,在实操流程、合规边界、场景应用等方面积累了宝贵实践样本。

  今年9月,经遴选,北京国际 大数据 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以下统称“三 大数据 交易所”)纳入全国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目录,同步上线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机制正式启动运行。

  当前,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已有一批项目完成登记。以上海数据交易所为例,其已核发首批15份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登记标的覆盖 航运 航空、金融服务、大宗商品、 人工智能 、 智慧农业 等领域,既包含成熟的数据产品,也涵盖面向新技术、新场景研发形成的数据集。

   上海电影 艺术职业学院是首批获得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的组织之一,该学院演艺学院院长曲慧佳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我们沉淀了不少教学资源集、资源库和资源包,希望通过规范的法律路径和数据产权登记认证,把这些数据资源转化成能够合规流通的数据资产,完成从前期探索到后续开展跨界数字交易的衔接。”

  此外,据三 大数据 交易所官网数据,截至11月1日,三家机构合计还有14个项目将于近期完成公示,办结首次登记。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商业智能系教授、国家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丽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数据产权登记是数据产权制度落地的必要抓手,其价值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统一规则、稳定预期,改变以往各地凭证标准不一的状况,为供需双方建立信任,做到有规可依;二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流通摩擦,产权凭证明确权属与权利范围,不用重复提交材料,实现跨场景互认;三是丰富应用场景,打消供方顾虑,支撑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融资等业务;四是守住安全底线,不合规、存在安全和权益风险的数据不予登记,从源头保障数据流通安全、保护各方权益。

   转化链路待进一步完善

  制度框架已经搭建完成,登记试点顺利破冰。但数据要素的特殊性,决定了产权登记无法照搬传统不动产、 知识产权 登记模式。在从试点走向常态化推广的过程中,登记审查标准、权属纠纷判定等一系列现实难题逐步显现,成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主要阻碍。

  在登记机构端,上海数据交易所副总经理李登高向《证券日报》记者坦言,当前确权难点集中在衍生数据占比居高不下,大量项目叠加自主采集、公开抓取、协议授权、二次加工等多重来源,多方主体并行行权,权利边界难以厘清;多源数据融合后价值难以甄别,工作人员还需要前置核验数据内容真实性、来源合规性与权属清晰度。与此同时,不少市场主体尚不具备把原始数据打磨为合规数据产品的能力,登记前期的场景辅导与合规培育成本居高不下。

  从申报企业角度来看,曲慧佳结合自身申报经历表示,高校科研数据的确权基础远弱于普通市场主体,数据由师生共同产出,需要针对教学科研、对外流通等场景分层分类管控,在严守 数据安全 的同时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与个人权益,整体流程更为繁琐。

  黄丽华表示,产权登记只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起点,政策落地的最终目标是盘活登记数据资源。现阶段最主要的堵点在于,流通交易平台、金融机构尚未普遍认可数据产权登记证书,凭证公信力不足,直接制约了登记成果向市场化价值转化。

  受访专家认为,面对上述问题,后续需立足数据要素的独有特征,针对性补齐规则、服务与应用短板,让确权成果真正服务于数据资源盘活。

  李登高提出,数据产权登记体量庞大,叠加平行行权等复杂场景下多方权利边界难界定的痛点,仅依靠现有试点登记机构难以承载全部工作。对此,一方面需要吸纳合规服务、数据交易机构共建登记服务生态;另一方面依托 人工智能 赋能提升效率,坚守人工审核作为确权最终判定关口。与此同时,加快打通产权登记与数据流通、数据资产化链路,避免产权证书空转,让登记回归价值本源是当前核心布局方向。

  黄丽华则认为,当前数据产权尚缺乏清晰、明确的法律保护,期待相关立法进程持续提速,依靠完备的法治保障,推动数据产权从一纸权属证明落到实处、真正行权。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主题:数据|数据产权登记|基金|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新股|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