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
记者10月20日获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多项主要指标,并部署了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文化赋能城乡高质量发展等重要内容。
《规划》提出,到2030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对象数量持续增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保护传承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力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保护名录实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整体保护,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多方参与、协同高效的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深度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同日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表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也是城市魅力的关键。做好历史文化保护是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重要内容。“十五五”期间,要在城市更新的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利用、保护与民生的关系,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相得益彰。
目前,我国建立了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截至“十四五”期末,全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99个、中国传统村落8155个,划定历史文化街区1300多片,认定历史建筑6.89万处。
《规划》部署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文化赋能城乡高质量发展等重要内容。
具体来看,在推动文化赋能城乡高质量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加强有效利用,推动动能转换。统筹推动传统产业复兴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发展,鼓励引入与传统产业相关的技能传习、文化 展陈、研学体验、休闲消费等业态,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同时,《规划》提出,深化文商旅融合。推动建立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正负面清单,鼓励业态策划先行,避免过度商业化和业态同质化。 支持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建设精品街道、城市客厅、活力街区,培育消费新场景。鼓励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挖掘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文创、 民宿、康养、研学等产业。
此外,在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方面,《规划》提出,拓展投融资渠道。落实城市更新相关投融资政策,推动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金融产品。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公益基金按规定资助保护类项目。
主题:历史文化|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