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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监局回应“一水果市场禁止经营户赴安徽滁州营业”:已派人了解处理


速读: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是2026年5月22日。 通知第三条表示,“一经查实经营户或其关联方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将立即终止该经营户在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的经营合作资格,无条件解除经营合同,收回相关经营权,并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等所有费用,取消在市场的经营权利。 此外,多位嘉兴海广兴市场和滁州水果市场的经营者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近期已收到上述通知,正考虑调整经营。 25日上午,滁州水果市场总经理谢亚勇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滁州水果市场开业当天下午,嘉兴水果市场的管理方就出了相关公告,要求在嘉兴水果市场经营的品牌都不能在滁州水果市场出现。
澎湃新闻

2026-05-25 10:48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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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名为《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在网上流传,该通知署名为“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是2026年5月22日。

上述通知第一条表示,“凡在嘉兴 水果市场 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入驻的经营户,以及经营户关联人员(如配偶、子女、父母等)、经营户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经营主体,一律不得在滁州水果市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等各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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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的《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

通知第三条表示,“一经查实经营户或其关联方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将立即终止该经营户在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的经营合作资格,无条件解除经营合同,收回相关经营权,并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等所有费用,取消在市场的经营权利。”

对此,有网友指称“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做法违背市场竞争的原则,尤其是是将限制范围扩展至经营户配偶、子女等,更是有过度管辖之嫌。

5月25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上述通知一事。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 澎湃 新闻记者表示, 嘉兴市 市监局 已经注意到此事,并派出工作人员了解处理,后续将会公布相关调查情况。

此外,多位嘉兴海广兴市场和滁州水果市场的经营者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近期已收到上述通知,正考虑调整经营。

25日上午,滁州水果市场总经理谢亚勇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滁州水果市场开业当天下午,嘉兴水果市场的管理方就出了相关公告,要求在嘉兴水果市场经营的品牌都不能在滁州水果市场出现。这一公告在水果圈子里影响还是很大的,新的商户不敢过来入驻,已有几十家商户拆除了门头撤离滁州水果市场。”

谢亚勇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滁州水果市场规模比嘉兴水果市场小很多,为何嘉兴水果市场管理方要出公告‘二选一’,是滁州水果市场可以给商户们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目前已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等待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主题:市场|滁州水果市场|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