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遭3次撞击碾压致死,路面留下3摊血迹,民警抽丝剥茧揭开真相!

扬子晚报
2026-06-14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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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深夜,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一处省道发生一起车祸, 村民刘某骑电动车遭三次撞击碾压后身亡,肇事车辆均驶离现场。
青州市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 锁定两辆重型半挂车及一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三车均检出死者血迹。 经查,刘某酒后骑车存在过错,首起事故双方同责;且第一辆重型 半挂车 驾驶人系无意驶离,不构成逃逸。第二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第三辆重型半挂车驾驶人明知发生事故,未停车处置就逃离现场,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截至目前,本案民事赔偿部分已经法院判决,刑事部分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民警判断伤者被不止一次撞击碾压
2025年10月31日深夜,青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青州市102省道谭坊镇赵坡村西侧有一个人躺在地上,受伤严重,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
接警后,青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民警到达后立即保护好现场,同时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救护车离开现场后,民警随即对现场进行勘查。 通过初步勘查,伤者驾驶的是一辆二轮电动车,车辆发生事故后倒地滑行到了公路以外,现场遗留了伤者的两只白色运动鞋和几摊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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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画面
通过勘查,民警发现地面一共有三处面积比较大的血迹,其中一处的血迹呈喷溅状, 民警判断伤者有被车辆连续碰撞、碾压的可能性。 此时,医院传来消息,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 民警确认伤者身份为附近村村民刘某 ,事故发生现场离刘某的住所大约6公里。
两辆有重大嫌疑的重型半挂车被锁定
通过对现场监控的反复观看,再结合对事故现场的勘查,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起一辆重型半挂车先与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剐蹭致使刘某倒地后,刘某又被一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和另一辆重型半挂车碰撞导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的三辆肇事车辆,均没有停车报警,而是相继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让民警感到困扰的是,事故现场周边监控录像非常模糊,无法看清事故现场经过车辆的车牌号。就在案件即将陷入困境的时候,民警转变思路,想到了另一个调查方向。
“既然现场没有清晰的监控录像,我们就将排查范围扩大,把筛查区间扩大到事故地点来车方向2公里和事故地点之后的位置,这些地方有比较清楚的监控录像。”办案民警于鹏介绍。
随后,民警开始对事发当晚对应时段途经事发路段的全部车辆逐一排查。 经过3天的努力,民警从排查的数十辆车辆中,发现了两辆有重大嫌疑的重型半挂车,并从该两辆车辆上发现了碰撞痕迹和血迹。 民警随即依法对两辆半挂车进行了暂扣并对车辆上的血迹进行了提取鉴定。经鉴定,两辆重型半挂车上的血迹均为刘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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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线,资料图
寻找肇事电动正三轮摩托车
“第一次和第三次事故中的重型半挂车已经初步确定, 但是中间第二次碰撞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还没有找到 。”民警随即继续展开调查。经过细致摸排,民警在附近村落的一处快递站发现了一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疑似嫌疑车辆。
随后,民警来到快递站并在快递站内找到了该车驾驶人来取快递时的清晰影像,由此确定了该车驾驶人的身份为附近村村民张某。
随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张某家中,当场查获肇事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并在车上发现了大量血迹。 经鉴定,该血迹为刘某的。
根据证据综合认定事故责任
三次连环撞击导致刘某死亡,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是否存在交通 肇事逃逸 ?
民警在查看监控时,发现了一个特殊情况。“我们发现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时的姿态有些摇晃,像是喝了酒。”于鹏介绍。法医的检验结果印证了民警的分析, 刘某在事故发生前喝了酒,其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量超过了200毫克。
根据后续调查,民警认为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时存在一定过错,认定第一次事故双方当事人为同等责任。同时,民警调查发现, 第一辆重型半挂车驾驶人发生剐蹭后驶离,系无意驶离,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结合现场勘查和后期分析研判,民警认为第二次撞击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在看到前方道路异常后并未减速,发生碰撞后没有立即停车报警,而是在事故现场简短停留观察后驶离。同时,根据第三次撞击的重型半挂车自身行车记录仪的视频,驾驶人能够清晰地看到事故现场遗留的、反光明显的两只白色运动鞋,而驾驶人未减速并从运动鞋与受害人中间驶过。驶过现场时,驾驶人明显感受到车底有障碍和颠簸,在预判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前提下停车查看后驶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