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您知道这是什么车吗?骑手:不是电动车吗?交警:是电摩
近期,北京交管部门持续针对路面上出现的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溯源执法。9月7日上午,在西单商圈周边,交警查获了多辆悬挂电动自行车“白牌”违法上路的电动摩托车,从外观上看,它们只是比常规电动自行车更大一些。
面对处罚,多名违法当事人表示自己对车辆性质并不知情,车是二手的,买车时就带牌,但自称“不知情”并不能免于处罚。交管部门再次强调,了解自己的车辆属性是驾驶人的义务,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上路行驶,并不改变其机动车属性,驾驶这样的车辆上路,涉及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不知”不能免罚,了解车辆属性是驾驶人义务
9月7日上午,西城交通管理支队府右街大队的民警在灵境胡同西口进行执法,一辆明显比其他电动自行车大的两轮车进入了交警的视野。它悬挂着电动自行车的白色牌照,根据执勤交警的经验判断,这疑似是一辆违法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摩托车。
交警将其拦停并进行详细查验后发现,这辆车的车架号编码为带有字母的17位,属于电动摩托车编码,而正常的电动自行车车架编码则是15位的纯数字。经过警务系统的后台核验,最终确认,这辆车属于电动摩托车,骑行者也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质,没有考取相应的驾驶证。按规定,交管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暂扣,后续将要求驾驶员去交通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我买车时候也没人跟我说这是电动摩托车呀?”面对处罚,这名骑行者觉得自己有点“冤”。
但自称“不知情”并不能免于处罚。执勤交警表示,“作为驾驶员,您有义务了解自己车辆的性质,只有具备了摩托车驾驶资质,才能驾驶电动摩托车。”
交警进一步提醒,如果是正规渠道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肯定会有随车的配套合格证,购买者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上牌手续。需要特别提醒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确认车辆的性质,并按照相关规定,在交易后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避免购买违法车辆。
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应当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到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转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