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事件
2026-10-10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传媒)股权案
文章
影响
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承诺方案可有效减少本集中导致的竞争影响,能够保障下游广告主和消费者利益,维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于10月9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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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将严格督促交易双方有效履行限制性承诺,充分发挥经营者集中审查事前预防作用,切实维护我国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公平、创新、有序的竞争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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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中新网10月10日电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传媒)股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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