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更多
已读文章
名词
现象
观点
问题
政要
4S店
分类
承担
4S店
工作人员驾驶车辆前往上牌,属于履行销售合同附随义务,在此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害,后果应由
4S店
承担。
文章
林小明分析称,根据《民法典》“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规定可知,
4S店
安排员工开车去上牌,车辆仍然由
4S店
占有管理,途中发生事故,风险和损失全部由
4S店
承担。
文章
受访者供图
▲涉事
4S店
受访者供图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