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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全面入市挑战凸显专家建言优化电价机制、理顺储能市场参与规则


速读:持续供需紧张时,要评估价格上限与容量电价的搭配,避免成本回收明显超出合理水平。 张超认为,在现货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下,价格上下限不宜单纯围绕价格稳定设计,还应发挥成本补偿与稀缺价值信号的作用。 郑亚先表示,价格信号能否准确反映供需,取决于各类主体是否充分参与竞争。 同时,价格能否继续发挥对投资和运行的引导作用,也需要在实践中观察。 市场机制能否为新能源提供相对稳定的收益预期,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
新能源全面入市挑战凸显 专家建言优化电价机制、理顺储能市场参与规则 _ 东方财富网

新能源全面入市挑战凸显 专家建言优化电价机制、理顺储能市场参与规则

2026年10月31日 22:16

  10月20日,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共同举办第25期 电力 低碳保供研讨会,围绕 新能源 全面入市下的电价形成与市场机制优化展开讨论。会议由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主持, 中国石油 大学(华东) 新能源 学院副教授翟俊义、中国 电科院 电力 自动化所 电力 市场室副主任郑亚先、电力规划 设计总院 政策市场院副处长武赓、国网能源研究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副所长张超、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晓萍、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清洁电力项目副主任黄辉等专家参会研讨。

  会上发布了 中国石油 大学(华东) 新能源 学院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合作完成的《全面市场化下电能量价格机制优化——以山西为例》(以下简称《报告》)。

  作为全国重要能源生产基地和电力外送大省,山西正处于新能源快速发展与电力系统深度转型的关键阶段。新能源全面入市后,山西电力市场面临着新能源出力波动加剧、系统调节压力、新能源企业收益受多重不确定性影响等挑战,传统以电能量交易为主的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亟待优化。

  《报告》预计,到2030年,山西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将由目前的约25%提升至约40%,火电发电量将在2027年达峰后逐步下降。未来5年将是山西电力系统转型升级的重要窗口期,新能源占比快速提升将对系统调节能力和市场机制提出更高要求。

  在研讨会的圆桌讨论环节,专家们聚焦高比例新能源下现货价格如何合理形成,讨论了限价规则如何兼顾效率与稳定,以及价格波动对市场主体经营策略和监管要求的影响。

  张超认为,在现货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下,价格上下限不宜单纯围绕价格稳定设计,还应发挥成本补偿与稀缺价值信号的作用。持续供需紧张时,要评估价格上限与容量电价的搭配,避免成本回收明显超出合理水平。价格下限则应考虑机制差价结算对报价行为的影响,兼顾调节资源发展需要。在市场行为监管尚不健全的阶段,他建议以相对严格的上限约束市场力滥用,待监管完善后逐步放开。同时,应打通现货向中长期、批发向零售的价格传导,使电能量成本下降,为调节成本上升提供空间。

  郑亚先表示,价格信号能否准确反映供需,取决于各类主体是否充分参与竞争。评价负电价或高电价,不能只看价格水平,更要关注出现频率与持续时间,以及能否引导其他主体响应。他指出,储能单靠现货价差获取回报仍有困难,分别以发电主体和负荷主体申报卖电、买电价格,也难以充分表达自身运行特性。后续市场设计应研究如何体现双向充放电资源的损耗成本及循环折损,使其更好参与市场优化。

  武赓指出,新能源大发时低价、供电紧张时高价,符合现货市场通过价格反映实时供需的目的。他以部分地区长周期负电价为例指出,部分可调资源未充分响应,与实际结算机制和现货出清价格衔接不畅有关。对于储能等存在电量约束的设备,还需完善连续时段优化的出清模型,使其调节能力在实时运行中得到发挥。他强调,异常行为监测不能只依赖固定阈值。若市场结构缺乏竞争,主体可能围绕触发条件规避监测。他还强调,市场规则调整应配套风险防控措施,定量识别方法也需要在长期运行中积累经验。

  林伯强认为,新能源入市后的机制电价安排应是动态的,需要各方共同研究、逐步完善。随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电价形成与合同安排的关系正在调整,机制保障及环境价值实现方式也在变化,相关政策调整较快。市场机制能否为新能源提供相对稳定的收益预期,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价格能否继续发挥对投资和运行的引导作用,也需要在实践中观察。他表示,当前不少问题尚未明确,随着研究与市场实践推进,相关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主题:理顺储能市场参与规则|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