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重罚大数据“杀熟”、聚焦直播乱象广东两部消费权益新规10月施行
创设“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重罚大数据“杀熟”、聚焦直播乱象 广东两部消费权益新规10月施行
2026年08月04日 01:35
《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省保护条例》)和《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以下简称《大湾区协作规定》)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民生立法助力增强消费信心
“两部法规可称为今年民生领域的重磅之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琼表示,法规聚焦预付式消费“跑路”、 大数据 “杀熟”、网络虚假宣传、滥用投诉举报权利、跨境纠纷维权难等消费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出规定,是立足民生所需、顺应民生所向、解决民生所盼的精准立法,是助力增强消费信心、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磅之法。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吴小洪介绍,《省保护条例》围绕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对国家规定的经营者各项义务进行了细化完善。比如,在保障资金安全方面,明确了驾培机构收费公开和资金管理的具体要求,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在规范服务行为方面,细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的前置提醒义务,着力纠治“默认续费”等侵权行为;在规范新业态方面,要求盲盒等随机消费经营者必须显著公示抽取规则等关键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通过一系列清晰的合规指引和刚性约束,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实现消费侵权源头治理。
协作保护跨境消费权益
调研发现,越来越多的内地居民前往港澳消费,港澳居民北上内地消费也增长迅速,而由于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不同,消费者跨境维权面临不少问题,亟待立法。《省保护条例》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消费者委员会的协调职责作2条宏观指引性规定,留好“接头”和“切口”。由《大湾区协作规定》进行连接延伸、深化细化。其中,提出完善跨境消费纠纷处理协作规则,畅通投诉转办渠道,探索跨境消费纠纷线上调解方式,对跨境投诉案件的个人信息等予以保护。支持省消费者委员会依法建设、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推动登录平台一键投诉、一网转办。
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黄冠英表示,《大湾区协作规定》明确要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以及完善跨境消费纠纷处理协作规则。内地居民赴港澳购物、港澳居民“北上消费”,无论在纠纷发生地还是居住地,均可通过平台“一键投诉”,无须跨城跨境来回奔波。该平台由省消委会在2019年打造上线,至今已累计转办超千件涉港澳投诉,新规实施后平台内投诉转办、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将更加完善,群众维权将更加便利。接下来,省消委会还将联合港澳消委会,围绕跨境旅游、直播代购、养老保健、境外置业等热点,加大联合发布消费提示、风险警示的力度。
关键词: 电子 商务
重罚 大数据 “杀熟”
针对 大数据 “杀熟”问题,《省保护条例》规定, 电子 商务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电子 商务经营者违反规定,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关键词:直播电商
明确直播平台核验监督责任
针对直播电商乱象,《省保护条例》明确了平台相关信息核验义务和监督责任。比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资质进行审核,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协助有关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规定,未履行核验义务,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措施】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宇华介绍,接下来将重点针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直播虚假营销等行为,精准抓取直播间违法违规线索,实现从“人工抽查”向“智能巡检、精准溯源、提前预警”的监管模式升级。
关键词:特殊群体维护“一老一小”消费权益
《省保护条例》创设了“老年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条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与其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经营者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或者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产品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老年人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有奖品、赠品的应当同时返还。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形除外。
适老化方面,零售、 餐饮 、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应当支持现金和 银行 卡支付。鼓励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结合老年人使用需求提升适老化技术水平,便利老年人进行购物、订餐、家政、生活缴费等日常消费。
在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省保护条例》规定, 网络游戏 、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关键词:外卖食品封口固化为法规规定
为保障外卖配送 食品安全 ,针对外卖配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食品被打开、混入异物等问题,《省保护条例》规定, 餐饮 服务经营者提供配送服务或者委托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的,应当使用符合 食品安全 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 包装材料 ,采取措施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和便于消费者辨识。 餐饮 服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者封口损坏的,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收。
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提醒】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宇华表示,消费者如果在收取外卖时发现没有封口、封口已经损坏或者开启过,有权拒绝签收。如遇商家不予妥善处理,消费者可以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其他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请消费者保留好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封口照片等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关键词:电信话费套餐变更消费者说了算
《省保护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示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和使用期限;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为消费者选择适宜资费方案提供便利和必要帮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者限制消费者选择在售资费方案,未明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不得开通相关电信服务或者收取相关费用。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取消或者变更服务提供便捷的途径和方式,消费者提出取消或者变更服务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关键词:文娱演出门票不得加价销售
针对文娱演出、赛事等领域的票价乱象问题,《省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提供营业性文娱、体育活动的演出票、门票等票务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以及规则,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对演出内容和票务销售情况进行虚假宣传。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