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听见”到“被写入”网络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探索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进步,网络领域立法一直处在动态迭代更新中。截至2025年12月,我国已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80余部。
不同于传统领域立法,网络领域立法技术门槛高、专业性强、新问题快速涌现。所以,即便在动动手指就能发送意见建议的时代,这些门槛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仍构成新考验。
2025年2月,首批8家国家网信办 网络立法联系点 确立并开始运行,涵盖社区街道、产业园区、高校、行业协会等,分布在全国多个地区的不同领域。2025年,各联系点围绕网络安全法修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累计贡献意见建议3000余条。从“被听见”到“被写入”,基层声音正汇入国家网络立法的进程。
基层声音写进立法文本
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将最终通过的法律文本与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修正草案对照,几处看似细微的改动背后,都有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印记。
时间回溯到2025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西南政法大学网络立法联系点随即于4月21日组织召开专题研讨,邀请高校、企业和政府部门专家,从行业实践、法律研究等视角对草案文本进行研究讨论。
“法律的责任边界和保护边界应当把主体责任部门和网络设备供应商、服务商、运行维护单位也纳入范畴之内,如强化网络设备提供商、服务商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针对法律责任一章,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分院副院长杜湘提出这一建议。
随后的讨论中,“增加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部分条款存在易与数据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竞合问题,建议统一相关规定和表述”“要细化处罚梯度、增加处罚力度”等意见建议相继形成。
这些讨论中,有一处细节引起了特别关注。草案第五十九条第三款(修改后为第六十一条)规定,造成“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而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后果”的,追责对象却只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缺失了“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同一法条中的相邻两款追责对象不一致,且与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表述不统一。”对此,西南政法大学网络立法联系点在呈报国家网信办的立法意见中明确建议:在特别严重危害情形中增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终通过的法律文本采纳了这一建议,“特别严重”一档补上了“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几字之差,将责任链条从“领导层”延伸到了“执行层”。这意味着,一旦造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主要功能等特别严重后果,除了分管领导,具体操作环节的责任人员也将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个人罚款。
研讨中的另一项共识,体现在处罚力度的升级上。草案第六十一条(修改后为第六十三条)针对销售未经安全认证的 网络关键设备 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设定的罚则是没收违法所得加罚款;修改后此条增加了一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从“罚款”升级为“摘牌”,威慑层级由此改变。
“虽然从表面上看,有些建议看似只是文字上的简单一致,但背后却蕴含了保持主体一致、保障法制统一的法治思想。”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网络立法联系点日常工作负责人郑志峰表示,网络立法联系点运行以来,网络领域立法有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网络法治建设的新载体。
据西南政法大学网络立法联系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龙龙介绍,运行以来,该联系点已累计贡献立法建议200余条。
郑志峰介绍,联系点聚焦民意征集渠道创新,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通过“点对点”邀请高校资深学者、企业实务专家、政府工作人员参与意见征询,建立了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征集机制、基层民意与专家智慧并行的支持机制、意见汇总与反馈协同的推进机制,以此确保立法需求和民意收集等信息输入既有广泛性又有深度性。
类似的故事,在其他网络立法联系点也在发生。上海虹桥街道一位从事网络安全法律工作的网络立法信息员,在《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意见征询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认证流程优化的建议,最终被采纳。同为虹桥街道网络立法信息员的 上海黄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安全负责人王充对此印象深刻:“虽然只是法条中一两个字的微小改动,但对我们企业来说,切切实实降低了经营成本!”
多元触角 各展所长
首批8家网络立法联系点覆盖基层社区、开发区管委会、行业协会、高校等不同类型、多元属性的主体。
“网络立法联系点作为网络时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载体,是回应网络问题、应对网络挑战、践行网络民主的‘直通车’,起着汇聚民意、集聚民智、凝聚民心的连接作用。”在郑志峰看来,这种多元化布局恰是制度设计的深意所在:不同属性的联系点拥有差异化的社会触角、专业视角和民意通道。基层社区、开发区管委会贴近一线治理实践,能敏锐捕捉网络法治政策在基层落地中的真实反馈;行业协会立足产业发展前沿,对技术创新与市场秩序具有天然的敏感性;高校作为知识生产高地,能够为网络立法提供系统的学术理论支撑。
西南政法大学是首批网络立法联系点中唯一入选的高校,在学术理论积淀、多学科交叉师资力量以及与立法实务部门长期合作积累的制度经验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郑志峰表示,西南政法大学承担的核心差异化角色是“沟通学术理论与立法实践的枢纽”,既能为国家网络立法提供前瞻性智库支撑,也能将网络空间治理中的现实法治需求提炼为具有理论深度的研究课题,推动立法实践与学术研究的深度互动。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网络立法联系点以20余名网络立法信息员及420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信息员为主体,连同专业支撑的10家顾问单位、10个专家人才库和拓展延伸的12个网络立法信息采集点、N个网络立法联络站,共同形成“一体两翼、双轮驱动”的意见征询矩阵。
其他联系点也各展所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法务管家服务试点”在企业楼宇常态化、面对面征询立法意见;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龙头企业、涉网单位、 MCN机构 、自媒体网红等作为网络法律法规立法建议重点征集对象,开展上门走访征集工作……各联系点立足自身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
《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5)》显示,各联系点普遍建立了“1项基础制度+1项征求意见流程制度+N项相关制度”的工作体系,信息采集员队伍总规模近6000人。
立法与普法同行
在参与中宣传网络法治
“立法本身即普法。”任龙龙介绍,西南政法大学网络立法联系点组建了由专业研究团队与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构成的普法力量,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他看来,高校联系点的独特之处还在于,立法意见征询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法治教育,“每一次研讨、每一轮论证,都在培养一批有志于网络立法的年轻人。”
运行以来,各网络立法联系点充分利用普法短视频、人工智能答疑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反网络暴力等重点问题研究,扩大网络法治覆盖面和影响力。
今年5月,在广州塔下举行的“法耀南粤”民法典宣传月主场活动上,广州互联网协会网络立法联系点针对青少年参与者特设网络立法“小小观察员”民意征集专区,围绕反网络暴力相关议题,推出极简选择题式意见卡。参与者完成建言可获颁网络立法“小小观察员”专属身份凭证,在参与中思考网络保护的时代议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贵州省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管理委员会网络立法联系点则将立法工作与园区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形成“立法—普法—产业”良性循环。一方面,通过专题讲座、合规指引等方式,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与合规能力;另一方面,立法需求也牵引 算力服务 、数据安全、文化创意等产业创新发展。园区企业在数据跨境、智算服务等前沿领域的实践,又为立法提供了真实案例与试验田,推动立法更贴近技术与市场实际。
当前,西南政法大学网络立法联系点持续聚焦人工智能治理、数据要素市场化、算法治理等前沿方向布局研究力量,并就反网络暴力法意见征询等工作深化与其他联系点的协同联动。在立法服务之外,联系点也在持续强化网络法治宣传和人才培养。
郑志峰表示,高校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任——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不仅拓宽了高校青年参与立法的制度化渠道,也在代际传承中延续着民主政治的文化基因。立法、普法、育人,在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中是一体的。
从“被听见”到“被写入”,网络立法联系点正助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理念转化为网络领域立法的制度实践,让人民不仅能通过网络表达意见,更能够参与塑造治理网络世界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