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药出海为何要画“红线”?
创新药出海为何要画“红线”?
2026年10月17日 09:5
周立运 医药魔方创始人兼董事长
来源:
中国报道
近日,商务部就《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其背景并不复杂:一方面,中国 创新药 产业已深度嵌入全球研发分工,License-out、联合开发、 CRO 、平台合作等模式,正成为中国生物医药全球化的重要通道;另一方面,从长期主义视角看,生物医药底层技术、前沿靶点发现与平台能力外流的潜在风险敞口也客观存在。
但可以放心的是,政策的核心任务并不是给行业“踩刹车”,而是在守住国家技术安全底线的同时,为正常商业合作划出更清晰的边界。它划定的是技术安全边界,不是行业发展边界;保住的是源头创新能力,不是收紧正常商业合作。
这份征求意见稿要管的,是少数具有战略属性的底层技术平台和未公开核心能力,而不是普通药物管线出海。真正被纳入管控的,主要是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技术平台,以及非学术类、以商业化为导向的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的所有权转移。对正常的License-out、联合开发、 CRO 服务、平台合作,政策没有要“一刀切”,更无意阻断行业全球化路径。
政策管控的到底是什么
政策重点管的是“所有权对外转让”,不是一般授权、合作开发或技术服务。也就是说,真正需要警惕的,是把底层平台连同未来多条管线的源头能力一并转出去,而不是围绕单一产品、单一管线、阶段性权益开展正常交易。
从管理逻辑来看,并不难理解。任何国家对关键技术的管控,都会优先盯住最底层、最难复制、最容易形成长期竞争优势的部分。这里真正要管的,正是那些一旦外流就会影响产业根基的能力,而不是日常商业合作中必需的技术文件和支持环节。
哪些出海活动不会受影响
首要是明确边界。学术研究层面的靶点发现和验证,不在管控之列;正常学术研究与论文发表,也完全不在管控之内。
所谓“全新靶点”,指的是尚未通过专利、学术论文、公共数据库、行业资料或学术会议公开披露、仍属于未公开核心能力的成药作用点。已经公开发表、公开验证的靶点和机制,不应被简单理解为受限对象。
同样不受影响的,还有正常的产品管线授权、区域权益交易、联合开发、 CRO 外包,以及研发、试验、质控、生产、上市合规所必需的支持性技术。限制出口的,是非学术类、以商业利益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技术行为,而不是公开科学交流,更不是正常科研传播。
政策不影响主流国际合作
如果把这项政策放到当下的产业现实里看,影响面其实很有限。中国 创新药 出海已经进入高频、常态化阶段。
根据公开统计,2025年中国 创新药 对外授权交易全年总金额约1357亿美元,交易157笔;到2026年10月,这一数字已突破1400亿美元,已经超过2025年全年规模。也就是说,BD(商务拓展)不是小众行为,而是中国创新药全球化的主通道。
更关键的是,行业里绝大多数交易,本来就不是“卖平台”,而是国际上常见的管线授权或管线合作。从医药魔方数据库2026年1月1日至7月1日的创新药出海交易案例看,中国内地企业对外交易中,明确属于“国内转国外”的共有121笔;其中明确属于“所有权转让”的仅约5笔, 落在“靶点发现/验证”上面的约2笔。
这个比例已经说明,真正落在高敏感红线上的,应该极为罕见。与此同时,上述被关键词命中的交易,仔细看具体交易内容,也并不属于征求意见稿中的限制范畴。
政策给出确定性和边界
这份征求意见稿的意义,不在于收紧行业,而在于把边界讲清楚,从而给产业的发展增加确定性。
中国创新药已经到了既要出海、也要守住源头能力的阶段。政策如果只鼓励出海、不关心底层能力外流,就会在长期竞争中丢掉产业控制权;如果一味收紧,又会伤及创新药全球化的正常通道。
现在的做法,是把底层核心能力和一般商业合作分开管理,把真正的外流风险拦在红线之外,同时保住行业最重要的全球化合作通道。
所以,对绝大多数创新药企业而言,交易逻辑不会变,License-out不会被替代,联合开发、技术服务和区域授权也不会被影响。边界清楚了,预期就稳定;预期稳定了,产业才更能安心做长期投入。
这是一个创新药发展中大国必然要有的政策定力:守住安全底线,放大创新势能,让中国创新药出海走得更稳、更久、更有质量。相信这也是行业从业者与政策制定者的共同目标与初心。
(文章来源:中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