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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系统

六是统一登记系统。
文章

类型

国家层面统一登记对象、登记类型、登记流程、审查标准、登记效力,最终实现“一次登记、全国通用”,降低数据流通使用成本,让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发挥出“乘数效应”。
文章

二是统一登记类型。
文章

明确初次登记、转让登记、变更登记、续期登记、注销登记5种登记类型,满足登记申请人初始确认、流转变更、延续终止等不同权属确认需求。
文章

流程

三是统一登记流程。
文章

效力

五是统一登记效力。
文章

对象

一是统一登记对象。
文章

对于登记对象涉及公共数据资源的,正如前面提到的,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的数据,以及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后开发形成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可开展数据产权登记
文章

凭证

同时登记机构统一对所开具登记凭证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

明确支持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在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等活动中作为数据产权归属和内容的可信证明。
文章

要求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当采信数据产权登记凭证,无正当理由,不得重复审查、重复收取费用。
文章

公示

明确建设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汇集登记结果等,面向全国提供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公示、登记结果查询核验等服务,支撑登记结果在全国的互认互通。
文章

效果

国家层面统一登记对象、登记类型、登记流程、审查标准、登记效力,最终实现“一次登记、全国通用”,降低数据流通使用成本,让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发挥出“乘数效应”。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