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被害人母亲起诉网暴者获法院立案:想知道恶意从何而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澎湃新闻
2026-08-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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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27岁女子 遇害案 ”的被害人母亲王女士遭受网暴一事有了新的进展。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已做出立案审理的决定,“经过4个多月的艰难取证,此案终于获得 立案 审理,非常感谢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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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通知书 受访者提供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郫都区27岁女子王紫雅在自家门口,遭同小区女子梁某滢持刀伤害,经抢救无效身亡。经司法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12月20日,四川省 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6年6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维持原判,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8月20日,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关于对自己的网暴是从去年一审结束后开始的。
她说其中陈某某曾在抖音上发布“王女士的女儿本来是一条虫,但是王女士对女儿期望太高,想让女儿变成一条龙,王女士给了女儿太多压力,女儿后来变成一个目中无人的人”等相关内容。王女士称女儿紫雅学习勤奋,从小学到高中,没有参加过一次补习班,在成都外国语学校读书,后被保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
“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王女士称自己生活中不认识陈某某,也没有做过任何伤害他的事情。开庭的时候,自己在法庭上会问他,“恶意从何而来,为什么要来诽谤我和我的孩子?”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广东孔维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维朗称,初步统计,陈某某关于网暴的相关视频累计播放量超过百万。
王女士方提供的关于陈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陈某某在无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仅凭个人臆断,于2025年12月23日开始使用抖音账户发布15条关于“成都女子被害案”的视频评论,其在视频中编造“王某某可能是个“捞女”、当事人双方可能系情敌”等不实信息诽谤他人,后王某某的母亲上网时发现上述视频并报案。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决定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