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不能、不想”!证监会第三轮打假:“保壳”“粉饰”路已死
“不敢、不能、不想”!证监会第三轮打假:“保壳”“粉饰”路已死
2026年05月13日 20:13
证监会2026年新一轮财务造假专项行动落地,进一步升级监管举措、扩大覆盖面,推动“零容忍”监管从“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
4月2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了“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这是自2024年新国九条发布以来,证监会连续第三年部署财务造假专项整治。
此前,多起典型财务造假案例引发广泛关注,部分企业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违规关联交易等手段粉饰业绩,甚至借造假实现“保壳”“再融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在此背景下,证监会持续加码监管,将打击财务造假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先后开展两轮专项整治并取得显著成效。 2026年新一轮专项行动的落地,将进一步升级监管举措、扩大覆盖面,推动“零容忍”监管从“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
专项行动剑指核心乱象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等核心顽疾,精准锁定监管重点,执法节奏之快、覆盖面之广、震慑力之强,刷新近年监管纪录。
4月24日, 神马股份 、 欢瑞世纪 、 傲农生物 、 兰石重装 等7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此同时, 行云科技 、 ST嘉澳 、 ST章鼓 、 ST达华 、 ST海泰 等5家上市公司同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依法处罚,监管高压态势可见一斑。
从上述被处罚企业以及此前被出具监管警示函企业的违规事实来看,两大共性问题尤为突出,折射出当前部分上市公司合规意识淡薄、内部治理缺失的现状。
其一为财务造假花样翻新,粉饰业绩手段隐蔽,部分企业甚至形成“系统化造假”模式。 随着监管技术升级,传统造假手段逐渐被识破,部分上市公司转而采用更隐蔽、复杂的方式规避排查。
例如,根据上市公司公告, ST嘉澳 子公司年产20000吨 环保 增塑剂项目于2021年12月已完成试生产并通过验收取证,按准则应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但公司迟至2024年6月才予以纠正。这一延迟导致2022年、2023年年报分别虚增净利润1525.82万元和1044.14万元,后者占比高达200.38%,令账面业绩由亏损转为盈利。
ST达华 2023年年报通过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在建工程核算错误等累计虚增利润8576.2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4.32%;同时一份金额7.95亿元的设备买卖合同在2021年至2023年的年报中均未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其二为资金占用与关联交易违规频发,实控人违规风险突出,上市公司独立性受到严重侵蚀。 部分上市公司沦为实控人、控股股东的“提款机”,通过虚构交易、资金拆借、违规担保等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至关联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神马股份 作为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同样存在关联交易违规问题。公告显示,2025年1月—9月, 神马股份 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融资 租赁 业务实际发生额达19.4亿元,超出年度预计4.4亿元,占2024年净资产的6.14%,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此前,公司已因相关问题收到监管警示函,但未及时整改,此次被立案调查,彰显了监管层“整改不到位,追责不停止”的坚定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被查被罚企业并非首次触碰合规红线,多数企业在此前已收到过监管警示函、问询函等监管措施,但部分企业未重视监管要求,未及时整改违规问题,甚至持续实施违规行为,最终被立案调查、依法处罚。
从前期收到警示函到如今被立案调查,清晰折射出监管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一查到底” 的闭环逻辑,也印证了本轮专项行动 “早发现、强防范、严追责” 的核心导向,即不仅要打击已发生的违规行为,更要通过早期预警、及时干预,防范违规行为升级,从源头遏制财务造假乱象。
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
此次专项行动是新“国九条”以来第三轮财务造假专项整治,与前两轮相比,核心突破在于首次系统提出打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新生态,标志着A股监管从单一事后惩处,转向“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严惩”的全链条防控体系,监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不敢造假”的震慑层面,监管惩处力度持续加码,形成“造假必受重罚,违规必被追责”的强烈预期,彻底打破“造假无成本,违规无代价”的旧格局。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加大对财务造假、信披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协同发力,让违规主体付出沉重代价。
数据显示,前两轮专项行动期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107起,合计罚没超30亿元,对60家中介机构罚没超8亿元,对多名实控人、高管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同时,18家严重造假公司被强制退市,实现“造假必退市,退市不免责”,形成强大震慑。
在“不能造假”的约束层面,科技赋能与机制完善双管齐下,织密监管监测网络,从源头防范财务造假行为。本轮专项行动明确提出,要强化监管 大数据 仓库应用,加快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落地,搭建非现场监测与第三方造假监测中心,实现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交易数据、关联方数据的常态化循环排查,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同时,监管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压实各方合规责任。一方面, 压实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责任 ,明确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人员的合规义务,要求其对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信息披露完整性负责,对违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 强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要求 ,明确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关联交易等行为及时提出异议,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将依法追责。
在“不想造假”的引导层面,合规生态培育与正向激励并行,推动形成“合规为荣、造假为耻”的市场氛围。监管层通过常态化警示 教育 、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合规意识,定期组织上市公司高管、财务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合规培训,解读监管政策,曝光典型案例,让相关主体深刻认识到财务造假的危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 完善“吹哨人”制度 ,鼓励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内部员工、社会公众等主动举报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对主动报告、提供有效线索的“吹哨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并给予相应奖励,激发社会监督活力。
(文章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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