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期3年拉长至5年叠加盈利门槛,*ST亿晶预重整投资安排生变,中润光能拟入主
锁定期3年拉长至5年叠加盈利门槛,*ST亿晶预重整投资安排生变,中润光能拟入主
2026年11月01日 19:02

一份补充协议,把 *ST亿晶 (亿晶光电,SH600537,股价1.27元,市值15.03亿元)预重整两位产业投资人所站的位置对调了过来。
11月1日晚间, *ST亿晶 公告,公司与预重整引导人及产业投资人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能)、宁波瑞廉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瑞廉)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原由宁波瑞廉出资7.19亿元认购不低于3.99亿股的安排,改为由中润光能承担这一出资额与认购规模。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系列调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套调整,落在公司预重整备案登记已逾八个月、重整尚未被法院受理的时点上。
7.19亿元由中润光能一方承担
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此番调整的原因是“鉴于当前光伏行业产业政策调整,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对原《预重整投资协议》出资安排等进行优化”。
调整落在原协议第一条第2款“投资方案”第(1)项。该项原约定“宁波瑞廉出资71918.68万元认购不低于39950.38万股,中润光能出资10000万元认购不低于5554.94万股”,补充协议将其调整为“中润光能出资71918.68万元认购不低于39950.38万股,宁波瑞廉出资10000万元认购不低于5554.94万股”。
两家合计拟取得的股份数并未变化,仍为不低于4.55亿股。公告在“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一节中明确,“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重整投资人受让标的股票总数量、受让价格、投资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的变更”。
控制权归属随之落定。公告称,待公司重整完成后,中润光能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大强、孟丽叶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瑞廉将与控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具体一致行动安排以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为准”。而在今年4月27日披露的原协议中,拟取得实际控制权的一方是宁波瑞廉,郑华玲为实际控制人。
与出资安排同步修改的,是原协议第一条第2款第(2)项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原约定为“自其根据重整计划取得甲方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甲方股份”;补充协议改为60个月,并加上“且自前述60个月锁定期满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盈利的,方可依法减持重整取得的股份”。公告同时说明,“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04亿元
方案调整之外,公告还就中润光能的资格与业务重叠作出说明:中润光能及其实际控制人龙大强、孟丽叶“均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中所列示的情形,符合收购人资格”;其主营业务为高效 太阳能 电池 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效组件产能主要集中在老挝、产品主要面向北美市场,而重整完成后亿晶光电组件产能位于中国常州、产品主要面向亚洲、欧洲及南美市场,两者“均开展光伏组件相关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可能”。中润光能承诺,“将通过依法依规的方式妥善解决潜在同业竞争事项”。
至于程序进度,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此后6月16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及常州亿晶预重整方案,6月17日临时股东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9月22日披露预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仍强调,“常州中院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实施“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重整方案调整所对应的,是持续承压的经营体量。10月29日披露的三季度报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67亿元,同比下降55.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16亿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60亿元,同比下降67.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045亿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