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消费迎刚性考核非电消费首次纳入
记者6月22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省级行政区域和重点用能行业两个层面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消费责任,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办法》是在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顶层制度设计,构建起“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新政整体利好可再生能源行业,尤其是绿色氢氨醇等产业。
根据《办法》,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电力和非电两类,前者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后者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种类。
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既有助于破解电网消纳难题,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好利用,也是破解目前非电利用发展难题、支持非电利用发展的核心举措。
经过多年培育,我国绿色氢氨醇等产业快速发展,初步具备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基础。截至2026年一季度,我国已建成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年产能分别约为25万吨、70万吨、38万吨和170万吨。同时,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市场竞争能力仍然较弱,绿色价值缺乏有效传导与市场体现,需要进一步通过政策引导形成稳定需求。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将统筹可再生能源非电行业发展实际和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对条件比较成熟的,比如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可以早一点纳入监测考核范围;对统计核算体系还需要完善的,比如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可以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纳入监测考核范围。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初期可以按非电消费的类别分类开展考核,比如可以对企业消费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情况单独开展考核。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各方更好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办法》明确对重点用能行业开展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监测考核。
“目前,我们已经对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我局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重点用能行业具体范围、指标设定和考核要求,未来重点用能行业将主要聚焦工业、建筑和交通等消费侧重点领域。”上述负责人透露。
近年来,算力设施、5G基站、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兴行业快速发展,其用电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预计“十五五”期间全国算力用电量年均增加1000亿度以上。而多晶硅、锂离子电池制造等新能源领域制造业,则是构建绿色能源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
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看来,把这些行业纳入考核,将刺激“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组合模式落地,源网荷储一体化成为新建项目的标配选项。
强调消费端刚性义务的同时,消纳端属地责任的压实也至关重要。《办法》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进行了优化,提出“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对不同省份分档设置权重增量,有力促进绿电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和高效消纳。同时,“加强中长期权重引导”,将随2026年权重指标同步下达2030年权重指标。此外,强化刚性要求。比如,在权重指标设置上,对各省份提出刚性的年度增长要求。
“这一系列制度安排,构建双重主体刚性约束与闭环体系,整体利好可再生能源行业,绿色溢价效应将进一步显现。绿色氢氨醇等产业将成为非电指标的天然载体,输送规模与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孙传旺称。
财信证券研报指出,能源安全与高效利用有望成为“十五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线,非电利用是大方向,绿色燃料是能量载体,相关产业链将呈现“设备先行、生产跟进、应用逐步放量”的兑现节奏。
(家电网® HE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