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推行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
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通知》指出,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减少商品住房交付纠纷,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
(二)现房销售实行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等事项,将现房销售方案和具备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现房销售方案进行销售,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确保土地房屋权属清晰。
(三)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依法收取少量定金。购房定金合同应约定定金金额、商品住房售价、交付时间及不能按期履约的责任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行定金监管职责,住房资金监管机构承担定金监管工作,在项目的主办银行开立定金监管账户。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定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购房定金合同示范文本。
此外,《通知》围绕预售管理、现房销售、土地供应、融资支持、“交房即交证”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严跃进表示,政策内核在于健全市场体系、落实政策支持,并切实保护购房者权益。《通知》覆盖预售管理、现房销售、土地供应及金融配套等全链条环节,体现了对购房消费权益的全流程保障。尤其是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有助于减少交易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透明度,为购房者权益提供实质性支撑。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全国现房销售占比已从2020年的10.2%升至2025年的32.4%。尽管今年新房整体销售仍在调整,现房销售却保持稳定增长。以深圳为例,2026年1至7月,一手住宅期房销售同比下降,但现售总网签达8894套,同比上涨12%。
在李宇嘉看来,现房销售的推进不仅是交易方式的转变,更在供给侧层面发挥着深层牵引作用——“所见即所得”倒逼房企深耕区域市场,精准研判潜在需求特征与变化趋势,在产品设计、物业管理、运营能力等方面持续打磨,以综合品质的提升换取合理的市场溢价回馈,从而推动行业从“高周转”走向“高品质”,真正契合本地差异化住房需求。
主题:现房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