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再延三年首单合伙企业形式产品在沪落地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持续迭代扩容
北京试点再延三年 首单合伙企业形式产品在沪落地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持续迭代扩容
2026年05月15日 23:52
我国股权 信托 财产登记试点正加快提质扩面。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新政,明确将北京股权 信托 财产登记试点再延长三年。另外,上海方面,两单试点案例在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 信托 财产登记,推动股权信托登记运用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合伙制企业,运用场景进一步扩展至存量资产盘活等领域。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伴随着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不断推进,大量“沉睡”的股权资源将被激活,股权家族信托、股权慈善信托等信托本源业务有望迎来快速发展。
北京续期叠加标的扩容
4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消息称,为持续深入推进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优化升级,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北京市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有效期延长三年,并扩大股权试点范围,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纳入登记,允许在北京市设有异地部门的辖外信托公司参照适用。通过政策“纵向延伸+横向扩面”,不断推动信托财产登记“北京模式”迭代升级。
“相较于试点续期,本次政策两大扩容调整,才是本次改革的核心亮点。”有信托分析人士表示,第一,登记标的范围大幅拓宽,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正式纳入信托财产登记范畴。第二,打破地域壁垒,全面向异地信托公司开放试点政策。“这一调整彻底改变试点仅限本地机构的格局,让北京成熟的登记机制辐射全国信托行业。从地方试点政策升级为全行业共享的制度红利,也是本次政策最关键的行业信号。”该信托分析人士坦言。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依法将其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者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名义对该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则是指委托人将其合法持有的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者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或公司设立登记并对信托财产权利进行公示的行为。
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4月10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就与北京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正式启动全国首个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作为全国首个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城市,北京自落地试点以来,有效补齐行业长期存在的财产确权短板,破解非上市股权信托权属不清晰、隔离效力不足等痛点。经过一年多实践,试点成果落地显著,累计完成7单股权信托登记业务,整体规模达330亿元,业务场景覆盖企业破产重整、家族财富传承、高端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成功验证了信托财产登记模式的可行性与实操价值。
在业内专家看来,三年的超长续期,叠加标的扩容、机构放开双重利好,为行业带来稳定长期预期。依托完善的工商登记公示路径,信托财产独立性进一步夯实,助力信托行业加速回归受托人本源。“未来,北京信托财产登记模式持续迭代扩容,或将成为全国统一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参考范本,推动行业规范化、本源化高质量发展。”上述信托分析人士表示。
上海多个创新品种落地
除了北京在股权信托登记试点上有了大的突破外,上海在股权信托登记方面也取得新进展。
4月28日,上海华瑞顺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恒明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地方频道)对外公示信托相关信息,成为全市首批完成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企业。
记者从上海信托获悉,近日,在上海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上海信托正式通过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确认,成功落地全国首单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家族信托。
上海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上海信托落地的全国首单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家族信托,紧密围绕上海《关于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将股权信托登记范围扩充至合伙企业的政策导向,精准把握民营企业家族财富代际传承的窗口期,通过合伙企业形式构建起家族股权投资平台,并以股权信托登记为纽带,串联“家族治理+财富管理+企业传承”全链条,为家族企业提供一站式 综合 服务方案,彰显出信托机制服务民营经济的温度与力度。
在上海信托相关负责人看来,这一创新实践具有多重意义:对民营企业家而言,一站式股权家族信托服务实现股权有序传承与企业控制权稳定,通过规范家族治理、凝聚家族共识,培育成员责任意识与协作精神,护航家族和谐与企业基业长青;同时依托股权信托登记制度保障,切实保护企业家合法产权,稳定经营发展预期。对实体经济而言,上海信托通过专业化家族股权投资平台,引导家族资本循环流入实体经济,精准对接新质生产力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方向,以金融活水助力民营企业创新突破、提质增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无独有偶。 建元信托 则落地了辖内首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为闲置资产盘活和价值提升提供“催化剂”。据悉,该案例的落地既为资产服务信托参与闲置资产“盘活+管理+退出”探索了全新路径,也充分展现了股权信托登记制度对于提升存量资产盘活效率的支持保障作用。
对此,用益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喻智表示,京沪是国内财富最为集中的两大高地,存量股权资产规模庞大,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管理及传承需求极高。京沪两地同时加码股权信托登记是市场需求端的爆发倒逼制度改革。同时,京沪试点是对于信托业转型的重要支持。目前信托业转型进入深水区,在京沪试点催化下,股权信托将进入规模化、规范化的爆发期,以京沪试点为标准快速向其他城市扩容进而最终走向全国立法。
财产登记配套规则亟待进一步完善
股权信托业务是信托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依托信托财产独立、破产隔离制度优势,已广泛应用于投融资、重整及资管领域。然而,我国现行信托登记仍然呈现“产品登记成熟、财产登记试点探索”的双轨格局。股权信托财产登记配套规则缺位,导致司法实践中,信托法有关信托财产独立性与公司法有关工商登记外观主义间产生适用冲突,信托公司被追责风险突出。
对此,工信部信息 通信 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表示,财产隔离制度的完善,信托需要和所有人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防止信托主要持有人对信托运营的过度干预。还有就是信托监管体系的完善,比如信托财务公开制度,要求信托向相关人公开财务运行状况,建立信托各方互信,再比如司法协同制度,尤其是跨境信托的监管需要各国之间建立司法合作体系。
在业内专家看来,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完善与司法裁判规则统一,是破解信托公司股权信托业务中股东责任风险、释放信托制度独特优势的关键。
中粮信托研究报告建议,要推动信托财产登记与工商登记深度协同。打 通信 托财产登记与工商登记的衔接壁垒,推动搭建全国统一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平台,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登记系统的实时联动与信息互认,在企业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公示载体上,强制标注股权对应的信托财产属性,让外部主体能够直观识别股权的信托持有状态,从源头化解工商登记外观主义与信托财产独立性之间的法律冲突。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