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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年的变与守:“三农”经验入法之路


速读:农业法修订草案是2026年4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 截至2026年5月29日,为期一个月的农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结束。 作为国家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江苏海门和安徽宿松同时接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征询任务。 农业法于1993年制定,2002年作了全面修改,任大鹏是那次修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任大鹏认为,关键是保障土地的生产能力。

2002年,农业法首次大修,过程几乎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谈判进程同步。

“粮食安全保障,并非片面追求产量,更在于保障粮食的生产能力。”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任大鹏认为,关键是保障土地的生产能力。

南方周末记者 吴小飞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6年6月10日,江苏泗洪县孙园镇,种粮大户抢抓晴好天气,开展小麦晾晒与扬尘去杂作业。(视觉中国|供图)

2026年6月10日,江苏泗洪县孙园镇,种粮大户抢抓晴好天气,开展小麦晾晒与扬尘去杂作业。(视觉中国|供图)

截至2026年5月29日,为期一个月的农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结束。

“讨论过程中,争议较小。”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任大鹏解释,这是因为作为农业农村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农业法的内容相对宏观,侧重政策性原则。

本次修法,任大鹏作为专业顾问参加了相关座谈会。农业法于1993年制定,2002年作了全面修改,任大鹏是那次修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显示,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已收集到五百多条意见。据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程国强观察,“这次修法的着力点是建设农业强国”。

程国强认为,围绕“强”字构建制度体系,是因为目前中国农业发展水平,与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还有差距,体现在农业产业的各个方面,而农业又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

有些提法与实践脱节 农业法修订草案是2026年4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整个5月都是征求意见的时间。

“全国工商联5月11日通知到我们。”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农业产业商会(简称“全联农业产业商会”)秘书长郭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第二天他们就向会员企业征求了意见。

商会政策研究部的王姓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这是她第一次参与修法的意见征求工作。通知发布后,企业的回应热情超出了她的预期,“当天,我的手机都快被打爆了,很多企业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

线上收集意见之外,5月15日,商会还组织15家代表企业线下座谈。

“原定9点到12点,但直到中午订盒饭时也没人要走,到下午两点才结束。”郭树说,参加座谈的多是企业负责人,很多意见经企业法务部和专家团队反复研讨后才提交。

据统计,至2026年5月18日,商会共联系了八十余家企业,收集123条建议,最终上报14条。其中有两条建议被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条是建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由侧重检验和监管,拓展为全链条追溯;另一条是建议金融支持农业时,应将订单合同也当作融资凭证。

在全联农业产业商会接到通知前,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海门基层立法联系点,也接到了征询任务。

作为国家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江苏海门和安徽宿松同时接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征询任务。江苏南通海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祖斌介绍,海门和宿松同属于农业大县,崇明则是上海的农产品供应地,此次征求意见,就由海门牵头,江、皖、沪三地联动开展。

这种联动并非首次。“江浙沪皖四地联系点建立了合作共建关系,之前的立法征询工作也线上联动过。”周祖斌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线上联动提高了征询工作的效率,还能节约行政成本。

具体

主题:意见|农业法|任大鹏|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