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分类
贷款额度
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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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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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两智一全”等改善型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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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主要内容: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公积金中心备案的新建具有住房功能的现售产权公寓(以下简称产权公寓),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总房价的30%,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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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公寓公积金贷款是指纯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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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公寓其他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条件、业务办理规定同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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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产权公寓、偿还产权公寓公积金贷款本息,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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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缴存人李某家庭之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我市房产A和B,且均已结清,2026年6月购买房产C,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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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缴存人李某家庭之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房产A和B,使用商贷购买了房产C,现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可以为房产C办理“商转公”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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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缴存人李某家庭之前购买了我市W区房产A和B,均已还清贷款,2026年6月购买W区房产C,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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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受理日期在2026年6月1日之前的,按《通知》实施前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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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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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备案
上文所述产权公寓均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公积金中心备案的新建具有住房功能的现售产权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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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贷款提取受理日期为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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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中新网5月10日电据“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苏州房金〔2026〕24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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