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8万合同索赔1.59亿,一审判赔15万!美迪西、鸿绪生物双双上诉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纠纷源于2020年12月鸿绪生物与美迪西普亚签署的一份《技术服务合同》,鸿绪生物委托美迪西普亚对其Ⅰ类生物技术药(多肽)进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以支持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Ⅰ期临床试验申请。合同金额为557.6万元。
根据美迪西2025年9月5日公告,鸿绪生物以美迪西普亚存在违约行为为由,要求解除《技术服务合同》,赔偿相关损失,合计索赔约1.59亿元,包括已支付的服务费501.84万元、相关违约金351.54万元以及各项损失合计1.5亿元。
2025年9月18日,鸿绪生物发布声明称,美迪西普亚严重滞后提供中、英文版安评研究报告,导致国内批件误期、美国申请失败,项目和公司蒙受严重损失。
根据鸿绪生物的说法,合同约定美迪西普亚应在8个月时间内完成并提供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的研究报告,直至2022年12月底,美迪西普亚才将中文盖章纸质安评研究报告交付。鸿绪生物还称,由于美迪西普亚在中文版安评研究报告定稿一年后,仍未提供英文版安评研究报告,公司于2023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美迪西普亚交付英文版安评研究报告后,鸿绪生物撤诉。
美迪西表示对鸿绪生物的主张不予认可,称已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且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4日获得国家药监局的临床试验批件。
时隔一年,该案一审判决出炉。9月18日晚,美迪西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美迪西普亚向鸿绪生物赔付款项共计15.06万元,驳回鸿绪生物其他诉讼请求。同时,法院裁定准许美迪西普亚撤回反诉请求。
判决内容显示,案件受理费40.84万元,由原告鸿绪生物负担40.51万元(已交纳),由被告美迪西普亚负担3311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美迪西普亚承担。
10月9日,美迪西发布公告称,针对一审判决,双方均已提起二审上诉。美迪西普亚已提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并改判驳回鸿绪生物的全部诉讼请求,上诉金额为15.06万元及一、二审诉讼费用。
10月12日,鸿绪生物也发布声明称,已经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并改判美迪西普亚返还鸿绪生物已支付的服务费501.84万元、相关违约金338.74万元、各项损失合计200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蒋紫雯
编辑 郭庄 审核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