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长安汽车内幕交易案:与华为合作前双方员工精准买入,获利400余万被罚1669万

揭秘长安汽车内幕交易案:与华为合作前双方员工精准买入,获利400余万被罚1669万
2026年05月23日 18:05
作者:
周松清,韩迅

时隔两年多后, 长安汽车 (000625.SZ)内幕交易案的面纱被揭开。
5月2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披露了一则关于《韩某等人内幕交易‘ 长安汽车 ’案》信息。
投服中心称,2023年11月26日, 长安汽车 公告与某知名科技公司签订《投资备忘录》,双方拟在智能 汽车 业务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公告发布前,网络开始流传相关消息,内幕信息疑似提前泄露。监管部门快速反应,核查发现与两家公司方面存在关联的一些证券账户突击买入长安 汽车 ,交易行为十分可疑,随即启动调查。
经查,上述重大事项公开前,合作双方的多名员工——韩某、彭某、揭某、魏某、王某利用内幕信息大量买入“长安 汽车 ”股票,合计买入金额6100万元,获利共计400余万元。
证监会认定,韩某等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长安汽车”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韩某等人的违法所得,共计处以1669万元罚款,并依法将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韩某、魏某已全额缴纳罚没款。
时代周报记者梳理发现,从投服中心披露信息及上市公司当时披露的相关公告来看,此次内幕交易案指向2023年长安汽车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签署《投资合作备忘录》一事。
针对该案件相关情况,时代周报记者5月22日下午致电长安汽车董秘办,未获得回应;5月23日,时代周报记者联系华为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投服中心表示,内幕交易(及“老鼠仓”)是资本市场的“顽疾”,不仅违背市场三公原则,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案暴露出上市公司及合作方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疏漏,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到位,导致信息提前在网络上散播,严重扰乱股票市场正常的信息传播和交易秩序。
长安汽车与华为官宣合作前,股价提前异动
当时,长安汽车与华为合作,是 新能源 汽车行业里的大事件。
2023 年 11 月 26日,长安汽车公告,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与华为签署了《投资合作备忘录》。
经双方协商,华为拟设立一家从事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公司(后面成立的引望),公司拟投资该目标公司并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共同支持目标公司成为立足中国、面向全球、服务产业的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产业领导者。
在披露公告前,市场便出现了相关传闻,长安汽车股价也出现异动。
当时的传闻称,华为分拆车BU, 华为汽车 BU与自动驾驶团队从华为体系中剥离,整体估值达到2500亿元,长安汽车成为唯一参与投资车企,或作价375亿元获得 华为汽车 BU15%股份,兵装集团获得5%股份。
从2023年11月23日(周四)开始,长安汽车就出现异常涨幅,在无重大利好公告的情况下,11月23日长安汽车股价上涨7.05%,当天成交额达到136.8亿元,远超前几天成交额均值。11月24日,长安汽车延续上涨势头,涨幅2.25%。
2023年11月26日,长安汽车公告与华为签订合作协议后,公司股价在11月27和28日涨停。
2023年11月27日,长安汽车还发布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 传媒 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直到2024年8月19日,长安汽车才披露与华为合作细节,公司联营企业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下称“阿维塔科技”)拟出资115亿元,购买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引望”)10%的股权。同时,阿维塔科技拟与华为、引望签署《股东协议》。
本次交易后,阿维塔科技对引望的持股比例为10%,华为持股比例为90%。这意味着,华为智能汽车部件公司整体估值达1150亿元。这与2023年传闻中的2500亿元估值存在较大差距。
双方员工参与内幕交易,还有夫妻共同“作案”
在长安汽车与华为的这次合作过程中,出现了内幕交易。
时代周报记者发现,在这次投服中心披露之前,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于5月18日披露的内幕交易警示 教育 展典型案例中,便包括韩某等人内幕交易“长安汽车”案,5名涉案人员信息,与证监会在2025年8月底披露过4则涉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案例信息一致。
证监会处罚资料显示,2023年11月26日,相关公司发布公告披露相关合作投资事项。上述事项为《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3年9月6日形成,公开于2023年11月26日。
在这5个人中,韩某早在长安汽车与华为签约公布的前一个月,就已经买入长安汽车股票。
2023年10月9日、10日,韩某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2023年10月13日、11月6日,韩某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210万元。
彭某、揭某、王某、魏某,也是类似操作,在长安汽车披露公告前精准买入。
2023年11月4日,揭某、彭某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接触。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彭某、揭某共同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101万元。
王某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络接触频繁,其中,2023年10月24日双方存在联络。2023年10月30日,王某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34万元。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魏某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3年11月2日、11月16日均有联络。2023年11月3日、11月17日,魏某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54万元。
在听证过程中,韩某等人提出与相关联络接触和相关交易与内幕信息无关、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有误等申辩意见;证监会经过复核认定当事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买入相关公司股票,相关交易行为与过往交易习惯明显不同,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足以认定构成内幕交易,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后,证监会决定,对韩某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0万元,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彭某、揭某共同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1万元;并处以304万元罚款;对王某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4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魏某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4万元,并处以164万元罚款。
投服中心指出,本案当事人均为上市公司及合作方员工,反映出部分公司在内幕交易方面对内部人员的 教育 管理存在缺失,相关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获取信息后巨额买入,有的甚至夫妻共同违法,一念之差则身陷囹圄,个人及家庭都将为此付出沉痛代价。
(文章来源: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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