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提名8位独董投服中心行权加速
1个月提名8位独董 投服中心行权加速
2026年05月16日 02:4
孙汝祥 夏欣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独董不再来自大股东、实控人、管理层的“朋友圈”,而是由第三方提名。
2026年4月份,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向8家上市公司公开提名8位独董,联合提名人中首次出现公募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板块则从此前的沪深主板扩围到科创板、创业板。加上此前的5例,投服中心共已提名13位独董。
业内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作为第三方的投服中心提名独董,有利于打破大股东、实控人、管理层主导独董提名的局面,提升独董履职的独立性和积极性,强化独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制衡,改变“花瓶”独董的负面印象,并将中小投资者保护从事后维权前置到董事会制衡环节。
而针对部分投资者不愿将独董提名表决权委托给投服中心的问题,专家建议,一方面要简化流程,增加线上一键授权功能;另一方面投服中心和独董要以更多的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实际行动,增强投资者信心和信任。
已有13次提名 4月份占8例
2026年4月29日,投服中心公布,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证监会2026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支持投保机构提名独立董事的工作部署,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投服中心已分别向 炬芯科技 (688049.SH)、 澳柯玛 (600336.SH)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冬梅、董华,并就独立董事选任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据Wind数据,2026年4月份,投服中心共向8家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8位独董候选人。自2024年6月首次提名至本轮8次提名前,投服中心共提名5位独董。相较之下,本轮提名加速明显。
根据证监会《独董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董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投服中心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在已有实践案例中,投服中心(持有每家上市公司100股股票)通常是先联合其他持股1%以上股东,共同向董事会提出独董候选人;董事会通过后,投服中心向所有股东征集股东会投票权。
以 泰和新材 (002254.SZ)为例,投服中心与其他三家股东提名邱新平为独董候选人,于2026年4月10日获公司董事会通过。同日,投服中心与其他三家股东就提名邱新平为 泰和新材 独董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随后,投服中心公告,4月15日至5月8日期间,向 泰和新材 所有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本次征集共收到6名股东授权,股份数约占泰和新材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5月11日,投服中心代表授权股东,在泰和新材股东会上行使了相应的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上,在投服中心和其他股东支持下,邱新平顺利当选独董。
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生态
业内专家表示,投服中心本轮独董提名的加速与扩围,与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有直接关系。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独董应该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但由于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囿于传统的“控股必须控权”观念,大股东通常都会派出代表进入董事会,甚至还会派出经理层人员,这使得独董代表大股东利益失去意义。
“而中小股东通常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容易受到大股东和公司内部人(如高管)的侵害。因此,由作为中小股东代表的投服中心推荐独董,更可能与大股东派出的董事形成制衡,更能够维护中小股东利益。”高明华表示。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原秘书长、中上协独董专委会委员余兴喜也认为,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董,有利于打破大股东、实控人、管理层主导独董提名的局面,将独董来源从“熟人圈”推向多元公开,让独董更可能对全体股东负责,并将中小投资者保护从事后维权前置到董事会制衡环节。并且此举也有利于唤醒广大中小股东的“权利意识”,推动从“被动维权”到“主动治权”的转变。
“投服中心作为中小投资者保护法定公益机构,通过依法持股行权参与独董提名,能够在独董选任源头引入第三方力量,有助于缓解独董来源单一、中小股东话语权不足以及‘内部人监督内部人’的治理问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表示。
黄江东同时认为,在提名的同时搭配公开征集股东表决权,可有效解决中小股东持股零散、行权成本高、集体行动困难的痛点,将中小股东话语权落到董事选举关键环节。
“从长远来看,该模式持续推广将优化A股整体公司治理生态,强化资本市场事前风险防控,提升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夯实长期价值投资基础,持续改善市场投资者信心。”黄江东称。
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运森也表示,投服中心提名独董不仅是对独董提名来源的拓宽和选任机制的有益探索,切实保障了独董的独立性和积极性,有助于促进独董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同时还能够对中小股东积极行权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更为坚实的保护。
公募首现联合提名投资者参与待强化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轮8次提名的联合提名人名单中,还首次出现了公募基金管理人。
4月28日, 兖矿能源 (600188.SH)董事会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投服中心与 东方证券 、华泰柏瑞基金、易方达基金联合提名的李维安,成为独董候选人。
这也与证监会“鼓励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的导向相契合。
余兴喜认为,鼓励公募参与,主要意在借助机构的研究与信息优势、较长投资期限与“耐心资本”属性,以及持牌机构的声誉约束,来弥补中小股东信息劣势、减少短期博弈干扰,并倒逼独董实质尽责。
“公募基金提升公司长期价值、规范治理和防范重大风险的诉求,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在方向上具有较高一致性。”黄江东表示,公募机构的参与,有助于提升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控合规、重大事项决策等监督质量,稳定上市公司治理预期。
高明华则从股东会投票角度表示,公募基金在上市公司的股份占比往往较多,从而拥有更多的投票权。如果公募基金与投服中心联合提名独董候选人,相关议案在股东会上获得通过的概率就大得多。
截至目前的13次提名中,参与联合提名的股东除了公募外,还有券商、产业及私募背景股东。
“不同联合提名人里,投服中心偏公益代表与程序组织,产业/私募更多带行业认知,券商/公募更强调研究与市场约束。”余兴喜表示。
截至2026年5月11日,13次提名中已有6次走完股东会程序,并获高票通过。就征集到的表决权而言,授权的股东数自4名至17名不等,股份占比从0.0025%至4.9281%不等。
“从现有数据来看,中小股东整体参与度偏低。”黄江东建议,首先,交易所与券商应简化一键授权通道,开展全流程线上便捷操作;其次,常态化开展投教宣传,清晰告知投资者行权维权价值;再次,实时公开提名进度、独董履职计划与后续监督成果,持续增强市场信任;最后联动机构投资者带头参与投票示范,凝聚中小股东合力,逐步扭转散户被动观望、不愿行权的市场习惯。
余兴喜也建议通过开发线上一键授权功能,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接,以简化流程。同时强化结果展示与反馈,如详细披露被提名独董上任后的履职情况、带来的治理变化等。
“要提升中小股东参与度,投服中心和独董必须有更多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实际行动。”高明华如是强调。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