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博物馆太阳鸟文创发簪被指抄袭——博物馆文创开发谨防侵权风险
本报记者 侯伟
近日,沈阳博物馆太阳鸟文创发簪被指抄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29日,沈阳博物馆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情况说明。文中指出,沈阳博物馆高度重视此事,对该款文创产品的授权、研发等合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核实。经查,双方异议问题已移交至文化执法部门核查处置,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办理中。
博物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文创产品则是让博物馆文化“活起来”“走出去”的核心载体。近年来,我国博物馆文创开发火热,涌现出众多受观众喜爱的产品。与此同时,博物馆文创开发的版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博物馆文创持续升温
中国国家博物馆的明孝端皇后凤冠冰箱贴受消费者青睐,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的天宫藻井冰箱贴火爆“出圈”……近年来,博物馆经济热度持续攀升。品类愈发多元的文创产品,正褪去单一的“纪念品”标签,成为集文化内涵、实用功能和情绪价值于一身的消费新潮流。
6月23日,由中国博物馆协会文创产品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文创赋能美好生活——全国博物馆文创推进工作十周年文创产品展示活动暨文创培训班”在湖北省博物馆举办。此次文创产品展示活动汇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等全国50余家知名博物馆的千余件文创产品,覆盖瓷器、服饰、书画、食品、美妆等多元品类。展览既展出故宫口红、国博李静训系列饰品、南京博物院小粉炉等家喻户晓的网红爆款,也集中呈现毛绒玩偶、主题冰箱贴、数字互动产品等时下热门文创品类,让传统文化以更贴近日常的方式走入大众生活。
博物馆文创开发升温,离不开政策的支持。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拉开我国博物馆文创事业发展大幕。同年6月,“全国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推进会”在湖北省博物馆召开,《让文物“活”起来——全国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联展》同步举办。随着行业政策保障与激励机制持续完善,全国博物馆系统深度挖掘馆藏文化内涵,推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创产品从早期文物复仿制,逐步拓展至 IP授权、数字文创、跨界联名等多元业态,一批批兼具文化底蕴与创意的文创精品,实现了“把博物馆带回家”的文化愿景。
独创性是判断关键
随着博物馆文创市场热度攀升、大众文创消费需求持续增长,行业抄袭、侵权盗版问题也浮出水面。
“随着博物馆文创产业的迅速发展,相关版权争议确实时有发生,但是最终被认定为构成侵权的案件并不算多,主要原因在于博物馆文创设计大多直接来源于馆藏文物、传统纹样、历史元素,而这些文物本身多数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龙文懋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著作权法允许社会公众合理取材,自由开展文化二次创作。然而,当设计师在传统元素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时,确实容易出现自由利用传统文化元素与借鉴在先表达之间的界限争议。此时,在先设计人会主张博物馆文创设计侵犯其原创设计的著作权。
艾媒咨询 CEO兼首席分析师张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的侵权形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文创设计高度雷同,这在行业里较为多见;二是商户批量仿冒正规文博文创产品。“侵权多发的核心误区在于,不少从业者认为古文物素材可直接照搬,忽视了对文物进行的二次原创设计具备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不可随意盗用仿制。”张毅表示,从法律层面而言,文创抄袭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篡改原创造型的行为则侵犯作品完整权。此外,擅自盗用博物馆标识、文物数字图谱等素材,还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侵权的前提是存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龙文懋表示,在此类案件中,通常分两步进行判断。第一步,判断双方设计是否均属于对历史文物的直接复制。任何人都不能通过简单复制获得对公有元素的独占。如果两者只是对馆藏文物、历史器物或者传统纹样进行机械复制,未能体现设计者独创性的选择、取舍、安排或者组合,则一般难以认定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此时并不存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第二步,如果双方设计均系基于公有领域文化元素进行二次创作,则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在先作品。即若一方基于历史文物形成新的独创性表达,而另一方直接复制了此新表达,则存在侵权的风险;但若在先设计并不是新表达,则尽管后者设计较为相似,在后设计也不构成侵权。
筑牢合规与维权防线
博物馆文创开发前景广阔,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那么,如何防范侵权风险呢?
“博物馆文创开发需构建创作、上市、销售全流程知识产权防护体系,全方位筑牢合规与维权防线。”张毅介绍,在创作阶段,需做好源头风控。依托文物素材进行二次创作时,需完整留存设计底稿,作为维权依据;外包设计需以书面合同明确著作权归属,原则上归博物馆所有,同时合规获取文物数字素材授权,规避源头侵权风险。在产品上市前,需完成知识产权系统化布局。应同步进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商标注册,法务部门提前排查侵权风险,为后续维权、确权提供法律支持。在销售阶段,需强化常态化防控与维权。通过增设防伪警示标识、搭建线上线下常态化巡检机制,及时排查盗版仿冒产品。而针对侵权行为,可通过发函、行政、司法等方式分层维权、严厉追责。
在龙文懋看来,博物馆文创的发展应坚持尊重公有领域文化资源与保护原创设计成果并重,在促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同时,实现传统文化传承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第一,建立设计来源审查制度。对于并非直接再现传统文物的设计,应当在产品开发、发行前开展版权尽职调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在先设计作品,避免因引用他人原创表达而产生侵权风险。第二,完善委托设计开发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委托设计合同中,应明确原创承诺、知识产权归属、侵权责任承担等核心条款,通过合同约定督促设计方履行原创义务,避免发生版权纠纷时责任不清。第三,加强原创设计能力。博物馆文创应当深入挖掘馆藏文物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在充分尊重公有领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形成具有独创性的艺术表达,不断提高原创设计水平,从源头降低版权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