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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招股书「化妆」的人:港股IPO是如何注水的


速读:在过去两年里,企业招股书“注水”的问题迅速蔓延。 汤海龙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过去十多年接手过多家企业的港股IPO项目。 “港股是议论文。 答案藏在过去两年港股IPO市场的剧烈变化中。 激增的企业中,有筹划A+H两地上市、布局国际化资本运作的A股上市公司、有A股上市受阻后转道而来的企业,也不乏另一类——它们背着对赌协议,需要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上市,将港股视为最可行的退出通道。
2026年08月01日 22:1

上市,成为一门各怀心思的生意。

文 | 欧阳思帆

编辑 | 胡苗

来源| 镜像工作室(ID:shangyejingxiang)

封面来源 | 《华尔街之狼》

今年1月后,港股IPO行业顾问王胜突然忙了起来。

他负责撰写招股书的行业章节,这部分原本有30页上下的篇幅,但他需要砍到十几页。

被删掉的内容,大多是过去他和同事们反复打磨的表述——有的企业喜欢用“方案解决提供商”“一站式”“端到端”来包装自己;有的企业将自己的赛道限定在某个狭窄领域,成为细分龙头;有的企业想让自己和AI、具身智能挂钩......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港交所,HKEX)的反馈来得直接:“请删除营销相关的话术。”

这场“瘦身”的起因,是2026年1月30日香港证监会发出的一纸通函。通函指出,2025年港股上市申请激增,草拟本(含招股书)质量下降。函中要求招股书页数不得超过300页,限时三个月内,让所有人员完成检讨、纠正。

在过去两年里,企业招股书“注水”的问题迅速蔓延。

据港交所数据,2025年全年,港交所共收到并确认516宗新上市申请。而Wind数据显示,在2022年至2024年的三年中,港交所每年的新上市申请企业,都未超过100家。

激增的企业中,有筹划A+H两地上市、布局国际化资本运作的A股上市公司、有A股上市受阻后转道而来的企业,也不乏另一类——它们背着对赌协议,需要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上市,将港股视为最可行的退出通道。多位受访从业者介绍,对这些企业而言,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交表,比上市后的股价和市值更重要。

在王胜看来,招股书越来越像一份“合规的广告”——企业希望用它来吸引投资者,中介则收取费用来完成这份文件。一些公司明知自己未必能走到最后,仍愿意花几千万人民币的中介费走完这一程。

“一些中介陪着公司演戏。”他说。在上市热周期结束前,港股IPO仍然是“舞台”。新规后,这场“戏”又会走向何方?

涌向港股

1月份的通函后,同样在改招股书的还有汤海龙律师的团队。汤海龙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过去十多年接手过多家企业的港股IPO项目。通函后,他团队承办的项目也接到了删改要求。

汤海龙和王胜介绍,一份招股书由多方中介共同撰写,核心角色包括保荐人、发行人的境内外律师、审计师和行业分析师。

作为发行人的境内律师,汤海龙律师的团队主要负责撰写招股书的监管概览章节。这一章节格式固定,内容拓展空间不大。而王胜作为行业顾问,负责撰写的行业章节,以及境外律师所负责撰写的招股书主体部分,往往信息阐释弹性空间更大,通常是“注水”重灾区。

招股书“注水”为何会严重到需要一纸通函来整治?答案藏在过去两年港股IPO市场的剧烈变化中。

据Wind数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向港交所新递交招股书的公司数量分别为130家、75家、68家、83家。但到2025年,据港交所披露,港交所收到并确认516宗新上市申请,超过了前4年的总和。到了2026年上半年,港交所主板受理的IPO上市申请数已达到373家。

王胜2023年入行,当时企业向港股递表处在低谷阶段。等到2024年、2025年,蜜雪冰城、古茗、老铺黄金等企业集中到港股上市,“大家发现港股的估值和流动性都是不错的。”加上A股审核收紧,港股放宽上市申请条件,越来越多中小型公司涌向香港,“港股的中介都没有想到会这么热。”

项目数量暴涨,中介人手却跟不上。很多律师团队、顾问团队在此前的低谷期裁了人,彼时大量香港金融人去卖保险、卖房子还成为了热门话题。等到市场爆发,机构又开始花几倍的价格挖人,“疯狂扩招”。

图源:《华尔街之狼》 图源:《华尔街之狼》 人手短缺之外,专业度也在下降。“原先没有做过港股的团队,也开始去做港股了,他们根本不知道交易所的审核力度。”王胜说。

时间也被压缩了。 汪海龙解释,随着申请数量的激增,企业都怕排到后面导致审核周期拉长。“各方中介会不自觉定一个更短的上市时间表,时间被压缩后,招股书文件质量就可能下滑。”

王胜经历过最赶的项目,从启动到交表只用了87天——这比正常三到四个月的周期缩短了近一半。他回忆,那个项目能赶出来,是因为公司前期合规工作做得比较扎实。但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这样的基础。

一位境外律师也观察到,2025年港股IPO项目的常态是,从企业再到各方中介,都是“互相催促”的状态。

2026年1月30日,香港证监会发布通函,指出大部分活跃保荐人交易小组不熟悉香港IPO监管规定,缺乏经验和资源。图源:香港证监会

中介人手不足、经验欠缺、时间紧迫,这些是招股书质量下滑的表层原因。但更深层的问题,出在企业身上。

王胜观察到,原先去港股的大多是大型科技公司和优质消费公司,现在越来越多中小公司也来了,“质地参差不齐”。这些企业本身业务亮点有限,但又有强烈的上市需求,他们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市。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齐晶晶长期关注资本市场。他将这轮上市热潮的驱动力归结为几层:

前几年一级市场火爆,大量企业与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上市,否则需承担回购或赔偿责任。而随着A股上市通道收窄,港股IPO门槛降低,周期又短,企业赴港上市便出现了爆发式增长。

这波涌入的企业面临的是和A股不同的一套规范。

“港股是议论文。”这是汤海龙从业十余年中,反复听过的形容。他说,A股招股书像“八股文”,格式固定,监管要求细致,行文自由度相对有限;港股则不同,遵循原则导向披露要求,给予企业更大空间阐释商业逻辑,表达形式更为灵活。

规则留下了叙事空间。当企业质量参差不齐、又必须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上市时,这个空间被用到了极致。

王胜在工作中,能明显感受到这种规则的运作。在港股IPO上市申请中,关键一步是编制A1表格(官方上市申请表格),其中包含招股书初稿。提交后,招股书初稿一般会挂网六个月以上。

以往,他接触的很多企业会想在初稿版本中加入更多宣传话语。在他的理解中,港股是买方市场,发行人自然需要想办法吸引投资人,这无可厚非。

新规前,虽然港交所会驳回初稿,要求删掉宣传性强的语言,但修改期间,这一版本仍挂网可查。企业做非交易性路演、商业计划书时,还能与招股书初稿的宣传内容一一对应。

“严格意义上,就是一个广告。”王胜说。他接触到的企业中,大部分都喜欢“方案解决提供商”“端到端”“全栈式”这类表达。新规之前,“行业都是默许的。”

汤海龙也发现,到了2025年,很多从业者私下开玩笑,说港股IPO的招股书变成了“宣传册”。

杨瑜在香港头部律所从业10余年,负责招股书主体部分的撰写。她观察到,过去十年间,招股书的页数逐渐从三四百页增加到六七百页。等到2025年之后,随着企业数量和新手中介的增加,注水的范围和手段也随之升级。

招股没有新故事可讲,讲故事的语言才开始膨胀。王胜常常想,申请上市企业仍在招股书中追逐的AI故事,早已经有很多企业讲过了。“故事已经被前面第一波的人讲过了,第二波的人没有新故事可讲,自然会注水。”

到了2026年6月份,港交所IPO审查联席主管刘颖再次将招股书问题摆上台面。 她直言,通函后递交的招股书能在篇幅上达到要求,但仍有部分企业的招股书草稿存在文字浮夸、商业模式介绍不清、美化行业排名、收入确认方式模糊等问题。

她强调,IPO审核进度因“注水”被拖慢。香港证监会披露,截至2025年末,已有16宗IPO项目因招股书质量低劣暂停审理。

“注水”招股书如何靠近红线?

一份“注水”的港股IPO招股书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

王胜此前提到的使用广告式宣传的词汇,是“注水”最常见的方式。新规前,港交所会举例一些宣传的词汇,比如前文提到了的“方案解决提供商”“端到端”“全栈式”这类表达,反馈相关中介,要求删除掉类似的营销相关话术。

比语言包装更进一步,则是重新定义自己的赛道。汤海龙留意到,一些企业为了增加对投资人的吸引力,会在招股书中加入大量限定词,缩小行业范围,突出自己在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

他见过餐饮品牌A的操作方式。在A所在的行业,已经拥有一家龙头上市公司,A便将自己定位为人均消费“120元以上”的第一名。这话本身或许不假,但它选择性地回避了企业在整个行业中的真实位置。汤海龙认为,这类表述无法提供市场的全面信息,容易误导投资人决策。

再进一步,一些企业还会硬蹭概念。 王胜曾接触过一家生产电驱和轴承的传统制造业公司,对方硬要在行业章节将企业包装成具身智能公司。A1表格发布后,香港联交所质询公司和行业顾问,要求删除与公司业务不相关的内容。“港交所觉得,这些内容看不懂。”王胜说。

这两年,随着大模型公司赴港上市,“AI”“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字眼在招股书的出现频率变得越来越高。一些业务非常传统的公司,都倾向往新兴行业靠近,“想去表述得比较fancy(花哨)。”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提及AI的都是注水。王胜的客户中也有原先是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借助AI实现了降本增效,“它讲AI完全说得通,关键是故事符不符合实际。”边界在于:有真实业务支撑的,是转型;纯粹为蹭热点而生造一个业务,是包装。

以Momenta为例。这家L4级自动驾驶公司在近期的上市宣传中,被媒体称为“物理AI第一股”。但王胜注意到,在它的招股书里,这类表述并未出现。“如果是从招股书的角度来说,他在披露的时候是不可以这样去说的。”

“注水”一步步加强,最终可能来到红线面前。

上海觉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萌律师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经验。她和团队接触过的IPO诉讼案例中,被起诉的上市企业,有的财务数据存在造假——虚增收入、关联公司走账、阴阳合同虚构交易等,这给投资人带来误导,造成其重大经济损失,因而被投资人起诉。

在这类案例中,注水和造假往往并存。发生争议时,招股书中注水的部分,企业能自圆其说,投资人在客观上举证难度大,“可左可右的东西,法院不太好去认定。”而造假的部分,更容易被认定为欺诈,也更容易被认定与投资人的损失存在关联。

郭萌总结出一个清晰的认定次序:最容易认定的,往往是企业已经因欺诈被监管机构处罚过的情形,法院可以将处罚决定作为初步证据。其次,是企业有明显的财务造假行为,能达到欺诈程度的情形。最难认定的,是招股书中那些夸大宣传的情形。

有些时候,虚假事实和语言包装的边界,常常在中介机构和公司的角力中变得模糊。

早在通函出来前,王胜就对企业的一些用词方式感到疑虑。“我会问企业,你有没有实际业务?有没有做出一点量?有没有收入?如果什么都没有,只是愿景,就没有必要往上放。”

但遇到劝说不动的企业,他只能先按对方的要求写。“我们毕竟是乙方。” 这类文件递交后,港交所往往会给出反馈,让中介修改。“语言脱离公司的实际业务,误导投资人”是王胜最常收到的反馈。问询来得很细,涉及发行人、保荐人、行业顾问、律师各方。王胜说,他们需要基于某些事实去解释当初为什么这样写,而不能直接说是企业要求写的。

这背后,是中介和发行人对港股招股书语言的理解存在认知偏差。汤海龙指出,很多赴港上市的企业是首次接触港股市场,不清楚规则和程序,希望在招股书中突出自身优势,却倾向使用宣传的语言。有时候,企业会觉得中介没有把他们的亮点写到位,“好像宣传的话术比招股书更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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