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真的主张“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吗?
在孔孟那里,孝从来不是一种脱离具体条件而存在的绝对服从,更不是一种无论父母做什么都必须接受的单方面义务。恰恰相反,它与忠一样,本质上都是建立在双向责任基础上的伦理关系。
重新审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就会发现它看似是在强调亲情,实际上强调的却是权威;看似是在维护家庭,实际上维护的却是服从;看似是在谈孝道,实际上谈的却是权力。
刘鹤
责任编辑:辛省志
最近,随着多起戒网瘾学校和所谓“行为矫正机构”事件重新进入公众视野,一个原本已经被许多人认为早已解决的问题再次引发激烈争论。一部分人认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父母将子女强行送入充满暴力的所谓矫正机构都无法获得正当性;另一部分人则坚持认为,父母总归是为了孩子好,即便方式激烈一些,其出发点仍然值得理解。而在所有为家长辩护的理由中,最常见的一句话莫过于“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这句话在今天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无须证明的社会共识。只要把它搬出来,很多讨论似乎就可以自动终止。父母天然正确,子女天然理亏;父母拥有解释权,子女承担服从义务。即便存在欺骗、拘禁乃至暴力,只要行为主体是父母,似乎便自动获得了某种道德上的豁免权。然而有趣的是,这句被无数人视为中国传统伦理核心表达的话,其实既不见于《论语》,也不见于《孟子》。更重要的是,如果认真阅读先秦儒家经典,我们甚至会发现,这种观念与孔孟对于家庭伦理的理解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根本性矛盾。
后世谈儒家,往往只谈孝,却很少谈慈。《礼记》所说的原本是“父慈子孝”,而不是单独的“子孝”。这四个字看似简单,却构成了先秦儒家家庭伦理最重要的基础结构。父亲以慈爱待子女,子女以孝道事父母。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前者是责任,后者是义务。在孔孟那里,孝从来不是一种脱离具体条件而存在的绝对服从,更不是一种无论父母做什么都必须接受的单方面义务。恰恰相反,它与忠一样,本质上都是建立在双向责任基础上的伦理关系。
这一点在孟子的政治思想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后世许多人习惯于把儒家简单理解为忠君思想的来源,但孟子的原意恰恰相反。他强调的是责任先于服从,仁德先于忠诚。君主首先要尽君主之道,然后臣下才有忠诚义务;君主首先要承担责任,然后臣下才承担服从责任。既然忠并非无条件存在,那么孝自然也不可能无条件存在。父母首先要尽父母之道,然后子女才有孝顺义务;父母首先要承担慈爱的责任,然后子女才承担回报的责任。这正是“父慈子孝”四个字真正的含义。
从这个角度重新审视戒网瘾学校问题,许多长期被忽视的问题便会浮现出来。今天的讨论往往集中于那些被送进去的年轻人是否沉迷网络,是否不愿学习,是否顶撞父母,甚至是否“不懂感恩”。然而在儒家的语境中,这些问题都不是最核心的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父母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或者说,父母是否首先尽到了“慈”的义务?
孟子提出“亲亲而仁民”,提出“爱有差等”,后世许多人据此批评儒家具有等级色彩,但这种理解其实并不准确。所谓“爱有差等”,说的并不是人的价值高低,而是责任的远近亲疏。父母对子女承担最大的责任,子女对父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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