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展方式上支撑高质量充分就业
从发展方式上支撑高质量充分就业
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科技革命加速演进、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口结构持续调整,对发展的质量效益、结构优化、创新驱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就业领域,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局面更加复杂。“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意味着发展理念的转变,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从经济发展的“结果”提升为“驱动”,旨在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容提质的深度融合。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也是塑造中国经济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
深入理解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内涵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核心目标与评价标准,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使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容、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形成良性互动。其本质是“就业与经济增长并重”,使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劳动者。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具有三个重要特征:一是包容性,确保各类劳动者特别是重点群体平等参与发展过程并分享发展成果,着力打破职业壁垒、消除就业歧视、扩大就业规模、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发展成果更普惠、共享;二是适应性,使经济发展过程能够主动适配劳动力供给结构的变化,推动产业、 教育 、就业政策动态调整,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高效匹配;三是可持续性,确保就业创造建立在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基础上,与产业核心竞争力相匹配、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推动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形成长期均衡态势。
与传统模式相比,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实现了三个转变。在政策逻辑上,从被动应对失业的“事后补救”转向主动创造就业的“事前引导”;在评价体系上,推动宏观政策目标从优先追求经济增长转向 综合 考量就业率、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水平等多维质量指标;在动力机制上,从主要依靠资本、资源等要素投入转向更加注重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驱动。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与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度关联、相互促进。前者为后者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完善市场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企业生态,为劳动者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更多元的选择机会、更可持续的职业发展路径;后者是前者的重要表征,为前者提供反馈机制,通过增加劳动者收入、完善社会保障、改善工作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更加包容、更可持续的方向演进。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具备优势和基础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和扎实基础。
一是制度环境持续优化,政策体系日趋完善。自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来,我们持续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各地区各部门将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管产业就要管就业、促消费就要促就业、上项目就要扩就业”的大就业观念,“大就业”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央和地方陆续推出稳就业、保就业系列举措,逐步构建涵盖财税、金融、产业、培训等多领域的就业促进政策框架,为发展方式转型提供了稳定的制度预期和持续的政策推力。
二是产业体系完整、韧性强,就业承载空间广阔。我国拥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与高效的供应链网络,产业链条长、业态覆盖广,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到技术密集型产业,从传统制造业到现代服务业,多元化的产业结构为不同技能层次的劳动者提供了丰富的就业选择。这种更具韧性的产业结构,在经济周期波动中展现出较强的就业缓冲与吸纳能力。
三是 数字经济 蓬勃发展,催生就业新形态。我国 数字经济 规模居全球第二位,平台经济、 共享经济 等新业态加速涌现,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数字技术不仅直接催生新职业,还通过赋能传统行业、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创新创业门槛等途径,为实现就业友好型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路径。
四是绿色转型持续推进,拓展高质量就业新空间。在“双碳”目标引领下,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消费模式持续优化,清洁能源、 节能环保 等绿色产业快速发展,创造了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就业岗位。与此同时,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也推动劳动者就业技能升级,实现环境改善与就业质量提升的双赢。
五是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才红利逐步释放。我国人口受 教育 程度持续提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占比显著上升。人口红利正加快向人才红利转变,这为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也为优化就业结构创造了有利条件。
以务实举措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尽管我国具有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诸多有利条件,但就业领域仍存在“有活没人干”与“有人没活干”的结构性矛盾, 人工智能 、 数字经济 等领域人才缺口大,而传统行业岗位收缩、求职竞争激烈,必须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全方位夯实高质量充分就业基础。
将就业纳入顶层设计。建立宏观经济政策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将就业效应评估作为政策出台的必要环节。在制定各类发展规划时,应设置具有约束力的就业目标,涵盖数量、质量、结构等维度,并将其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完善跨部门政策协同机制,特别是在 人工智能 、平台经济等新领域的政策制定中,将就业影响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培育就业弹性高、带动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与就业结构优化,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开展“就业承载力”评估。统筹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必须退出的产能配套建立“就业保障基金”,加强劳动者转岗培训和安置。实施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专项计划,通过减税降费、推进普惠金融、简化审批等方式,更好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激发经营主体吸纳就业的内生动力。国家层面认证一批“就业友好型”企业,从劳动者权益保障、技能培训、薪酬福利等多个方面设定标准,对获认证企业,在政府采购、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健全适应灵活就业的用工制度,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劳动标准、社会保障和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分层分类权益保障模式。通过培训补贴、稳岗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提升人力资本,实现降成本与提素质良性循环。
坚持就业导向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建立 教育 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的动态对接机制,定期调查毕业生就业情况,发布调查报告,引导院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和培养人才。鼓励企业参与 职业教育 ,推广中国特色学徒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劳动者 电子 培训档案,通过设立个人技能账户、发放职业培训券等方式,支持劳动者根据职业发展需要参加培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技能培训与就业帮扶。
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度体系。优化劳动力市场制度,探索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等模式,建立覆盖所有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标准。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统一智慧就业平台,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网络,特别是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体系。通过抓好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与持续的政策创新,确保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