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成果
分类
第一
被提名人选、被提名成果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
文章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依据《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提名条件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对被提名人选、被提名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排序、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科技成果评价、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作出书面审核承诺。
文章
完成人
各级党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提名成果的完成人。
文章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提名成果的完成人。
文章
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成果的完成人。
文章
被提名成果完成人应当是代表性论文和论著的主要作者,排名前三位的主要完成人应当是代表性论文和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文章
提名者、被提名人选、被提名成果的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科研失信行为。
文章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2026年度兵团科学技术奖的被提名人选、被提名成果的完成人或者评审专家,应主动回避评审工作。
文章
效果
各提名者于2027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提名材料原件1份、提名成果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或签名)寄送至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文章
影响
提名者应当加强对提名成果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的核查,重点核查经济社会效益测算方法是否科学规范,相关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文章
被提名成果(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