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涉“征信”企业将被限期清理,各地密集开展征信领域规范行动
大量涉“征信”企业将被限期清理,各地密集开展征信领域规范行动
2026年08月18日 13:5
南方财经见习记者孙月记者王达毓
日前,一位消费者接到一通自称某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承诺可以“把征信洗白”,前后收取费用共计3400元。当这位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对方直接将他拉黑。
这通电话里的“客服”,借的正是“征信”二字背后的信任。而盯上征信这块招牌从事金融灰黑产的行为并非个例,也因此成为监管重点规范整治的对象。
2026年以来,一场围绕“征信”“信用评级”字样的清理行动在多地陆续推进:7月以来,广东、浙江、四川、上海、广西等地监管部门密集开展规范行动,部分地区还将范围延伸至清算、结算、支付等业务字样。
事实上,央行在2025年4月2日国新办发布会上披露,我国征信市场目前仅有3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与154家企业征信机构。人民 银行 官网征信管理局2026年3月发布的公示也显示,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备案机构仅43家。
但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8月13日,全国名称中含有“征信”或“信用评级”字样的在业企业超过3000家,经营范围内含有相关字样的也超5万家。
这也意味着,市场上大量不具备相应资质、却使用相关字样的经营主体,将被限期清理。
经营征信有门槛
8月10日,《中国人民 银行 广东省分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违法违规使用“征信”“信用评级”字样经营主体整改的公告》(下称《公告》)发布,要求在广东省(不含深圳)范围内对相关违规主体开展督促整改。
《公告》中明确: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未经依法批准,任何机构均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开展金融活动。
对于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征信”“信用评级”字样、但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或未取得相应许可、备案的经营主体,《公告》要求尽快变更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删除或更改相关字样;未按要求整改的,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将依法依规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措施。
除广东外,浙江、四川、上海、广西等地也相继发布类似的督促整改或规范清理要求。从各地内容看,清理对象主要集中于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征信”“信用评级”字样、却未取得相应许可或备案的经营主体,要求其限期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从事个人征信业务需取得中国人民 银行 个人征信机构许可,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业务则需分别办理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备案。
对照上述业务资质要求,市场上部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出现相关字样,但实际业务与征信、信用评级并不对应的企业,也成为该轮整改的对象。
在社交平台上,借征信之名牟利的情况并不少见。
记者梳理小红书、抖音等平台发现,有些企业注册时使用相关字样,却并未实际开展征信或信用评级业务。有些则借“征信”招牌开展融资咨询、中介等业务。更有甚者,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收取消费者费用,将专业概念包装成牟利工具。
其中离公众最近的,是“征信修复”骗局。
2025年底,为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重塑信用,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一次性信用修复的政策,对2020年至2025年期间产生、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个人信贷逾期信息,只要当事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还清,不再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展示,且全程“免申即享”、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少征信中介机构却利用金融消费者急于消除不良记录的心理,继续借“征信修复”之名牟利。
中介常以“内部渠道”“银行关系”等话术,声称能够删除逾期、呆账等不良记录,诱导消费者支付服务费。部分机构还通过套取身份证、银行卡、征信报告等信息牟利。
征信二字为何被消费?
为什么“征信修复”骗局总有人买单?
曾在某大型国有银行从事合规工作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成洪告诉南方财经记者,所谓商业化付费“征信洗白”“逾期铲单”“征信修复”,本身并不存在合法的“特殊渠道”。一些机构通过虚构内部权限、伪造成功案例,并在收取费用后失联等手段,可能涉嫌诈骗。
他进一步强调,若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身份证、征信报告等个人信息,还可能触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红线。
骗局屡禁不止,徐成洪向记者分析了背后的多重原因。
他认为,一方面,违法中介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操作链条,从贩卖逾期负债人员名单、售卖造假教程,到提供标准化虚假投诉话术、伪造申诉成功案例,再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投放广告,各个环节相互衔接。
另一方面,部分中介在服务失败后将责任归咎于银行审核严格,试图将违法行为包装成普通民事委托,增加案件认定和维权难度。
在他看来,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公众对征信既敬畏又陌生。不少消费者不了解哪些征信信息可以依法更正,也难以区分正规征信异议与所谓“征信修复”,容易给违法中介留下可乘之机。
此外,现实中的融资和就业需求也可能放大这种焦虑。消费者在办理房贷、车贷、经营贷,或因征信问题影响求职、政审时,往往急于消除逾期记录,进而更容易相信所谓“内部渠道”“征信修复”等说法。
徐成洪表示,征信异议是纠错机制,征信修复则是一些中介针对真实逾期记录包装出来的收费服务,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个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申请,由相关机构核查、更正;对于真实发生、依法形成的逾期记录,则不存在通过付费绕过系统、内部删除的渠道。
因此,面对所谓“征信修复”服务,消费者首先应核实自己的征信信息是否存在错误,以及是否能够通过正规渠道解决。
更值得关注的是,徐成洪向记者说明,如果消费者按照中介要求制作、使用虚假病历、报案回执、银行证明等材料,并用于投诉、申诉或者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形可能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从受害者到违法行为参与者,有时只有一步之遥。
无论是打着“征信”招牌招揽生意的中介,还是借“征信修复”收割消费者的骗局,最终消耗的都是征信二字本身的公信力。
从事后处置到源头治理
征信体系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建立在真实、准确与信任之上。规范名称、厘清资质,本质上是在为征信体系的公信力夯实根基。
此次全国多地开展的专项整改,规范的并不只是企业名称,是否取得相应许可、备案才是关键。
202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 综合 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人民银行在2026年征信工作会议上提出“做强做优基础征信”。
征信领域的监管正在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治理。
徐成洪认为,此次《公告》的意义不只是清理一批企业名称,更在于进一步厘清征信业务准入边界: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业务资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二者联动可以提高违规成本。
同时,《公告》也向市场明确了一个基本规则,即征信业务不是普通咨询服务,不存在付费洗白征信的合法渠道。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
与商业化“征信修复”骗局不同,人民银行推出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无需个人申请,也不需要通过第三方中介办理。7月27日举行的2026年上半年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披露,广东组织金融机构围绕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定向触达客户621万人次。
据人民银行发布的防范“征信修复”骗局宣传提示,消费者面对所谓“征信修复”服务,应首先核实征信信息是否存在错误、遗漏,并通过正规异议渠道申请核查、更正。对于声称可以付费“洗白”征信的中介,以及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征信报告等个人信息的行为,应保持警惕。若已遭遇骗局,则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依法维权。
针对已经受骗的消费者,徐成洪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维权途径。
对于中介收款后失联、根本未提供服务,或涉嫌倒卖个人信息、伪造材料等情形,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可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开展追赃。
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与中介之间存在服务合同等民事纠纷,消费者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服务费。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12315、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在企业名称登记环节,徐成洪建议,可以对“征信”“信用评级”等敏感字样加强前置审核,并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清理冒用相关字号、实际从事其他业务的经营主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