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
2026年09月08日 23:29
9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助力提振消费信心”专题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王火旺表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
《通知》共六章,包括工作目标、培育对象、培育内容、培育方式、培育机制、培育品牌,明确了放心消费主体培育的内涵、定位和工作体系;《通知》明确,到2030年,全国放心消费集聚区达5000个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单元广泛覆盖,“放心消费在中国”品牌基本形成,消费者获得感明显增强。
王火旺介绍,本次培育工作主要具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实现从“要我变好”到“我要变好”。坚持政府引导、经营主体唱主角,通过政策宣讲、标杆示范,让广大经营者看清:放心消费承诺不是负担,而是含金量十足的市场名片,既是社会责任,更是提升竞争力的“加分项”。
二是发挥标杆示范效应,以“小单元”构筑消费“大生态”。实践证明,做强放心消费商店、 餐饮 店、直播间等基础单元,做优商圈、街区、景区等集聚区,能够把消费环境改善落到市井烟火,让 老百姓 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以标杆“点亮一片”,带动全行业诚信合规,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格局。
三是创新监管治理模式,从“事后纠偏”转向“事前固本”。面对消费纠纷持续高位运行的现实,告别“重处置、轻预防”老路,统筹食品、质量、价格、计量、信用、消保等多条线监管资源,推动监管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从个案化解向系统治理升级,实现矛盾源头减量,提升监管 综合 效能。
王火旺强调,放心消费主体培育是一项打基础的工作,通过培育能够稳步提高商家的经营水平,从源头逐渐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纠纷增长过快、消费信心不足等问题。同时,它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营者、消费者、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整合信用、金融、第三方平台等多方资源,工作难度大、复杂程度高,在实际推进中,需要特别抓住以下三方面:一是要抓住“单元”“集聚区”两类主体,二是要抓住“自主承诺”这一核心举措,三是要充分运用“数字化”这一重要工具。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方文军表示,近年来,浙江坚持将放心消费单元培育作为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载体,将金融配套政策供给纳入“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关键环节,构建起“金融有支持、商户有动力、消费有保障”的良性循环。目前全省已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单元24.8万家、放心消费集聚区640个、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单位10.3万家。
“下一步,浙江将一体推进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发展等相关工作,深化完善金融赋能配套政策体系,持续推动放心消费提质拓面。”方文军说。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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