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供职国企18年不愿异地调岗被辞退
2026-05-1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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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曾报道汉中强先生因拒绝异地调岗、协商离职期间被国企以旷工为由辞退,双方还因百余万元绩效工资发放产生纠纷。
2026年3月31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赔偿金367977.6元;同时驳回强先生一次性结清未发绩效及项目承揽奖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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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先生因拒绝异地 调岗 、协商 离职 期间被 国企 以旷工为由 辞退
供职18年遇异地调岗,协商离职突遭旷工解聘
强先生2007年7月入职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原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以下简称“核工业公司”),2016年起担任汉中分院经理核心管理职务,2023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为汉中市。从业18年间,他深耕地质灾害抢险、勘察评估一线,多次获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表彰,工作表现广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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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先生勘察评估一线
2024年11月,核工业公司拟安排强先生前往青海、内蒙古开拓市场,其因子女年幼、母亲患病需照料等因素,无法前往,遂拒绝服从公司安排。
随后核工业公司免去强先生汉中分院经理职务,调岗至西安,担任地灾防治施工公司总工,工作内容从岩土工程勘察转为工程施工管理,与强先生从业经历严重脱节。
2025年2月17日,强先生赴西安与公司协商离职及欠付薪酬结算事宜,双方分歧较大。当日公司直接注销其工作系统权限,致使其无法正常办理请假、履职手续。此后双方又沟通过一次,仍未果;2025年2月28日公司向强先生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其2月17日至28日旷工10个工作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将其移出所有工作微信群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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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先生提供的对话截图
双方均不服裁决,向 法院 提起诉讼
强先生表示,核工业公司拖欠其2014年至2023年绩效 工资 、2021年至2024年项目承揽奖共计超百万元,且自身始终在协商离职事宜,并非无故旷工,企业此举难以接受。
涉事公司回应,强先生拒不提交离职申请又不到岗,为方便企业管理才作出解聘决定,绩效工资需按项目回款进度分期发放。
为维护自身权益,强先生向汉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求企业支付未发绩效工资96万余元、项目承揽奖16.8万余元,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84万余元。
2025年8月4日,仲裁委作出裁决,判令公司一次性支付50%绩效工资及项目承揽奖共计56.6万余元,剩余款项按季度随项目回款分期计发;同时驳回强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诉求。
强先生与涉事国企均不服仲裁结果,先后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岗缺乏合理性,认定企业违法解约
法院经审理查明,强先生负责的汉中分院确存在业绩连年垫底、应收账款数额较大等问题,公司享有一定经营用工自主权。但案涉 劳动合同 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为汉中,企业将其跨城调至西安,不仅工作地点跨度大,新岗位业务属性、工作内容与强先生18年从业经历差异显著,且未提供任何岗前培训,无法保障岗位适配;同时企业未充分考量其家庭照料的现实困难,调岗缺乏合理性与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