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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分类

实施主体

视涯科技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合肥视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涯微电子")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并新增相应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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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视涯科技、上海视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视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通淮中路99号,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环桥路999号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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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视涯科技、上海视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视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视涯微电子四方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增加至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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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视涯科技本次新增视涯微电子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步新增实施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三十头街道双凤路高端制造产业园A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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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相关款项全部计入视涯微电子的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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