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元孕妇装退货后被商家跨省“维权”,双方就是否拆牌各执一词,买家:双方和解后仍被陌生号码骚扰辱骂,准备司法维权

封面新闻
2026-08-27 21:19
·四川
·封面新闻官方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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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君
郑女士(化名)没想到,一场百余元的退货纠纷,会从线上售后口角,一路发酵成跨越千里的现实对峙,甚至让她经营的婚纱影楼一度陷入网暴旋涡。
近日,四川广安市民郑女士向记者反映,因一笔115元的孕妇装“七天无理由”退货问题,被山东商家驱车千余公里找上门“维权”,并在短视频平台连续发布多条视频,公开她门店具体位置。此后,郑女士工作手机遭陌生电话辱骂,线上店铺也涌入大量恶意差评。
对于能否退货问题,双方争议点集中在吊牌是否损坏上:买家说吊牌完好,商家则称拆牌拒退。8月22日,双方在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和解。
买家是否恶意退货?卖家又为何跨省维权?面对部分网友失控的骚扰行为又该如何处置?25日,记者前往广安实地进行了走访、对话。
分歧
是否拆牌双方各执一词平台曾介入处置
郑女士和丈夫在广安经营这家婚纱影楼,是夫妻小店。她向记者讲述,为满足店内顾客拍摄需求,她在购物平台购买一件孕妇装。
“按照双方约定,如果试穿效果满意,顾客会留下衣服向我支付代购费;如不合适,直接退货。”郑女士说,8月12日,顾客试穿后觉得效果不佳,不打算留存。
平台售后记录显示:8月14日,郑女士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退货理由勾选“不喜欢”。当天系统提示“因您信誉良好,已同意退货”。8月15日,快递上门取走包裹。
8月19日,山东商家收到退回货品后,于当日留言称:“衣服没有任何描述不符的情况,反而是退回来的衣服拆了吊牌穿过了又退回来的,吊牌扣用热熔胶粘上的,挂的位置也不是我们发货的时候挂的位置。”对此,平台介入处理,要求商家举证,商家随后在平台进行举证,并提供了拆包视频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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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称,此为商家带来的吊牌 郑女士供图
记者看到,双方的聊天内容上,商家收货后提出:拆毁吊牌的衣服不支持退换货。郑女士则坚决否认,称寄出时吊牌完好,“我没拆哈,快递拿走的时候都是没拆的。”
面对双方争议,当天下午,平台通过了郑女士的115元的退货退款申请。郑女士称,平台先行退款后,商家向平台申诉并拿回28元,“相当于平台给他补贴了28元”。
同时,郑女士也向记者展示了她的购物记录:“我们影楼日常会网购大量拍摄服饰,记录都在,不存在批量买来试穿再恶意退货。”
发酵
商家发视频记录跨省“维权”夫妻影楼陷入网暴旋涡
8月19日晚,商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讲述此次纠纷。20日,郑女士经朋友转发看到该视频,视频中提及了影楼的具体位置,之后便收到不少骚扰信息。
察觉到个人与门店信息被公开后,郑女士向平台反馈,要求对方下架带有不实指向的短视频。8月21日上午,她向公安机关求助。
记者从郑女士提供的录屏中看到,商家曾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相关视频,而在第一段视频中,商家称郑女士已报警,他将全程开直播到店门口,并将证据带至现场交由民警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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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平台上发布的视频 郑女士供图
另一段视频中,该商家称将驱车从山东前往四川广安,并发布行程动态。
8月22日,商家抵达广安。闻风而来的,还有不少外地自媒体,“他们直接架起手机要拍摄、直播。”
最终,在当地警方处置下,双方前往派出所进行现场调解。
和解
买家补付87元商家承诺删除视频
在派出所调解中,双方就吊牌损坏虽然存在分歧。但最终,还是达成了和解:由郑女士买下这件孕妇装,扣除平台已退的28元,她再向商家补付87元;商家也承诺,会删除全部相关短视频,并发布澄清视频。
对此,郑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补付87元给商家的支付截图。
记者从郑女士此前的购买页面点进商家商铺,已无法访问。根据郑女士出示的商家账户,记者在自己手机上各平台进行同名检索,也未能找到店铺。
同时,记者搜索该商家视频账号,此前发布的与此次纠纷有关的短视频也已搜不到。
8月22日晚,商家发布短视频称,“事情已完美解决了,我今天会离开广安,这个事情已经协商完了,没有任何问题了。”
23日,商家在该视频评论区表示,“我们双方都没有红脸吵架,而是以解决问题为主,都在积极处理大家说的问题,现在我们都已经解决了。”“协商部门也在积极处理问题,我认可接受我离开了,跟任何人没有关系,是我自己说的要离开。”“麻烦大家删除视频解除负面影响,不要议论了,非常感谢!”
随后,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山东商家,但截至发稿前始终未能取得回应。
和解后
骚扰未停,买家计划司法维权
达成和解之后,商家离开了广安,但郑女士的烦心事并未结束。
她家影楼的工作手机号,还在持续收到大量陌生来电和信息骚扰。记者在她手机记录上看到,部分信息带有辱骂、质问内容,有的内容不堪入目。“从8月20号到现在,每天都有,白天响到半夜,拉黑一个换一个又来。”
“还是有网友来门口直播。”郑女士说,也有非消费者的账号留下恶意差评,正常经营工作全被打乱,甚至有顾客和合作商家因此事也中断了合作,“正常质疑能够接受,但电话辱骂、线下直播这些是否越界呢?”对此,郑女士表示,正计划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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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作商家申请解绑 郑女士供图
律师说法
退货有边界,维权不能越界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而“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若吊牌被热熔胶处理、损毁,即商标标识受损,商品存在无法二次销售的贬损,并且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瑕疵,那么,商家有权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但是,民事主体维权虽然可以通过网络陈述客观事实,却必须遵守真实性、必要性、完整性等原则,不能将维权异化成侵权。”林小明说,也就是说,陈述交易纠纷事实时不能捏造、不能歪曲,不得使用侮辱、贬损性语言,不能泄露对方个人隐私信息,更不能公开门店地址煽动网友上门骚扰、网络差评、施压停业。
普通网友采取电话轰炸、门店门口直播的形式进行辱骂、围堵,干扰了商家正常经营则涉嫌侵权,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经营损失。
若网友具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情形,则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前述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则可依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林小明律师建议,对于普通经营者来说,在遭遇网络暴力时应当保持理性,合理合法地采取有效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需要及时全面固定证据,比如对短视频、评论、恶意差评等进行截图、录屏;保存骚扰电话记录、辱骂短信;保存警方接警回执、处警记录;固定订单、损失证据(退单记录、经营流水下降等)。
其次,向网络平台提出处置要求,比如向平台提交侵权投诉,要求删除、限流涉事视频,处置煽动网暴账号;要求平台提供侵权账号的实名信息以便进一步提起诉讼。再次,对线下骚扰、电话轰炸等情形及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最后,可以根据侵权的具体情况,对涉案商家、网民或自媒体提起名誉权等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删除不法不实内容、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编辑 唐维灿
责编 王 萌
审核 杨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