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赴同学婚礼醉亡:喝半斤白酒后又参与闹洞房抢喝酒游戏新郎赔20万,家属另起诉13人
男子袁某(化名)参加同学婚礼,宴席饮用约半斤白酒后,又参与闹洞房抢喝酒游戏,袁某于次日凌晨死亡,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达251.76mg/100mL。事发后,新郎一方赔偿袁某家属20万元。
▲资料图 据图虫创意 此后,袁某家属起诉当天同桌就餐饮酒及参与闹洞房的13人,索赔40余万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陕西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袁某系过量饮酒后死亡,本人负主要责任;10人未参与过量饮酒游戏不担责;高某、郭某、白某三人与袁某的过量饮酒后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各判赔2万元。
2025年5月5日,袁某驾驶车辆从榆林出发,与李某、高某等一行五人前往延安市某某村参加同学齐某的婚礼。在婚礼宴席上,袁某已饮约半斤白酒,22时许,亲友开始闹洞房,期间,闹洞房参与者通过抢喝酒的方式确定游戏“总管”“打手”人选(袁某参与争抢“打手”角色),最终确定高某为“总管”,郭某、白某为“打手”。
23时许,参与闹洞房的人开始陆续离开,袁某被扶至洞房隔壁房间休息,案外人钟某等人在该房间同住。次日凌晨5时许,钟某发现袁某手发凉,把手放到鼻子上也感觉不到呼吸,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与此同时,将袁某抬到车上往县城方向行驶,途中与赶来的救护车相遇。经医生检查,袁某已无生命体征,于是将袁某尸体运往殡仪馆,随后通知袁某家属。
2025年5月7日,警方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意见为:检测出乙醇含量为251.76mg/100mL。同年5月11日,齐某一方(甲方)与袁某家属(乙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约定齐某一方支付袁某丧葬费、死亡赔偿费用共计20万元;参与齐某婚礼与袁某饮酒、闹洞房的其他人员由乙方自行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付清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赔及诉讼……
法院认为,袁某与被告等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饮酒时应当量力而行,避免过度饮酒,特别是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合理控制饮酒量,同时应当对过量饮酒后的风险有一定的预知和判断能力,即,与他人过量饮酒可能会引起自身损害后果或他人损害后果,故在婚礼宴席上,袁某与其他饮酒人尚未达到过量饮酒的程度,袁某过量饮酒系因与其他闹洞房参与者通过抢喝酒的方式确定游戏“总管”“打手”人选所致,故袁某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李某、张某等10人未参与过量饮酒游戏,难以认定李某、张某等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李某、张某等10人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高某、郭某、白某在开始闹洞房时,与袁某继续喝酒并通过抢喝酒的方式确定游戏“总管”“打手”人选,最终确定高某为“总管”,郭某、白某为“打手”,高某、郭某、白某的行为与袁某的过量饮酒后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法院综合三人与袁某之前并不熟悉、袁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家属已获赔情况等因素,酌情认定高某、郭某、白某每人向袁某家属赔偿20000元。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许媛
审核 王光东
主题:袁某|闹洞房|过量饮酒后果存在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