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曝光顾客:吃饭逃单不该纵容,维权也需守住边界
餐馆曝光顾客:吃饭逃单不该纵容,维权也需守住边界|新京报快评
2026年08月19日 17:2
▲陈先生在店里张贴多张逃单顾客的监控截图。图/纵览新闻 在餐馆吃完饭就“跑”了,老板该怎么找这样的顾客算账呢?
近日,据纵览新闻报道,陈先生在浙江台州开了一家餐馆,面对店内常常出现的逃单行为,忍无可忍的他在店内张贴了近期4名逃单顾客的相片。相关视频被他发布到社交平台后,迅速引发热议。
未打码直接张贴顾客照片,还将其发到网上,陈先生所为并不妥当,也涉嫌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与名誉权,但这或许也是其无奈之举。
逃单行为从来都不是“小事”,这是对商业契约的公然漠视,更是直接侵害了小本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单笔逃单金额可能只有几十上百块,积累起来却是一笔不小损失。陈先生近期就曝光了4名逃单顾客,同时还有没被曝光的,可见这种逃单行为的频繁。
问题是,吃饭不给钱,这个道理在哪里都讲不通。陈先生的窝火和委屈,值得同情和理解。陈先生有愤怒的权利。
陈先生的曝光也不是一时义愤之举,他曾“经过数天的犹豫”,考虑到“这样做确实有些不合适”,在贴出照片的同时,他也在备注里做了“忘记买单”和“没有买单”的区分。
这些细节,让人看到,一个餐馆老板在维权时的小心和无奈。
正因为此,才会有很多网友对陈先生的行为表示支持,“连脸都不要了,还要什么肖像权?”“都吃霸王餐了给大伙晒一晒怎么了?”公众的情绪,代表了一种朴素的正义。
但从法律角度而言,陈先生的行为确实越界了。法律的逻辑是“一码归一码”,顾客逃单是违约甚至违法行为,但不打码曝光他人照片,一旦被告,恐怕也要承担侵权责任。商家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能越过法律的边界。
这一事件,也折射出小微商家维权的某种现实困境。面对小额逃单,如果报警,几十上百的事有些不值当,何况当事人已“逃”,单是把对方找出来所要付出的成本恐怕就超过了逃单金额;走诉讼程序又耗时费力,成本甚至更高。由此就导致一些餐馆不惜以侵权来维权。
其实对商家而言,并非没有其他选择,比如,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让顾客完成点餐支付后,再出餐;或者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告知逃单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起到事前警示的效果。
即便想要借助网络曝光,也必须守住法律底线,视频、照片需要对人脸、车牌号等个人信息全面打码,仅客观陈述事实,不添加辱骂、定性类的过激文字。维权的初衷是追回餐费,倘若因为过激曝光反过来背上侵权官司,反而得不偿失。
撰稿 / 流水(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韩子墨(实习生)